安置房如果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上没什么限制条件那和商品房已经没有两样了,无非就是安置房小区的环境、物业可能没有正规商品房好。安置房如果是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那属于划拨性质的,理论上划拨性质的用地是不能用于转让的,私下转让不受法律保护。有些地方政策是过了多少年并除非补交出让金后可以转让。注:国有土地供地有二两 一种是国有划拨。二是国有出让。只有国有出让用地 才有转让、抵押等权利。
全部5个回答 >买安置房好不好? 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安置房到底好不好
138****6893 | 2019-04-14 00:04:51-
136****0413 安置房如果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上没什么限制条件那和商品房已经没有两样了,无非就是安置房小区的环境、物业可能没有正规商品房好。
安置房如果是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那属于划拨性质的,理论上划拨性质的用地是不能用于转让的,私下转让不受法律保护。有些地方政策是过了多少年并除非补交出让金后可以转让。
注:国有土地供地有二两 一种是国有划拨。二是国有出让。只有国有出让用地 才有转让、抵押等权利。 2019-04-14 00:05:11 -
151****3165 实际生活中,拆迁安置房相较于普通的商品房,价格上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因此,对于房价望而却步的人们,开始把目光投向了拆迁安置房,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情况还算客观。
如果各位看官想要购买安置房,首先要了解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安置房的种类
通常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市政工程动迁而专门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此类房屋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取得以后五年不能进行交易。另一类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者为被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相对市场价值而言)
二、安置房屋可以买卖吗
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出了受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外,还要根据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调整,所以交易上,安置房屋和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但按照通常情况来说,安置房都是可以买卖的,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前提是产前安置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和产权证,并且相关政策没有对房屋转卖进行限制。对于此类情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产前安置房的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偶有判决确认双方购买合同无效的判决,也多是因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登记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而被判令无效,并非因为房子是拆迁安置房而禁止买卖。 2019-04-14 00:05:07 -
145****3068
安置房现在很受欢迎,但是很多对于安置房的买卖,都抱着犹豫的想法,一方面觉得它便宜,另一方便又害怕它的质量不过关,毕竟人住着,就求安稳踏实,那么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安置房到底好不好?一起来看看今天的内容。
一、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风险一:政策风险
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上市交易,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安置房都是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是无法进行上市交易的,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风险二: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在交易的时候,很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还没有交付房子的情况下才进行的,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万一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风险三、人为的风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二 安置房到底好不好?
1、安置房是现房,早期的安置房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而且小区配套较完善。
2、安置房户型适中,大多数房子面积都在120平方米以内,而且基本上都是多层建筑,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3,如果是没有产权的,价格普遍会比市场价低,但是风险会加倍!
4,依托地理和小区配套,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5、虽然它有风险,但是只要在有房产证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购买的。 2019-04-14 00:05:02 -
155****6751 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房子几乎就是一种的安定感和归属感的象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多元化的购房需求,政府也陆陆续续地推出了一些安置房,**主要的优势就是在价格上比较吸引人,但是作为一个内行人,真的不建议购买安置房,主要是因为有3大缺点,你可切莫因为贪便宜吃了暗亏,划不来!下面就来说说安置房都有哪些缺点。
缺点一:房产证难办
由于很多安置房都是为了归置拆迁人员而建造的,所以在房子的产权方面是比较难明确的,按照国家房产证办理方面的规定,这样的房子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即便是能办,也要等上很多年。在很多人的心中,房产证几乎就是房子就是**有效的证明,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安置房还是尽量不要买的为好。
缺点二:上市交易时间有限制
虽然安置房在后续的管理中会有所松懈,这其中关系**密切的,应该是关于房子转手的时间问题,一般来说安置房在头5年是明确规定不能转手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是买到不合适的安置房,想要转手出去也是不方便的,加上没有房产证,想要购房者放心购买着实比较困难。
缺点三:安置房的建筑质量不好
很多安置房都是为了节省成本和缩短工期而建造的,加上建造时的成本有限,因为建材很可能都是有质检安全问题的,所以安置房可以说是存在建筑安全问题的,为了居住的安全考虑,还是不要冒险买房了。 2019-04-14 00:04:57
-
答
-
答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购买有一定风险,有些事情还需注意。拆迁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市政工程拆迁而配置的房屋,这类房子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外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房子,这类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房因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安置房如果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上没什么限制条件那和商品房已经没有两样了,无非就是安置房小区的环境、物业可能没有正规商品房好。安置房如果是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那属于划拨性质的,理论上划拨性质的用地是不能用于转让的,私下转让不受法律保护。有些地方政策是过了多少年并除非补交出让金后可以转让。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交易有风险。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价格因素。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第三、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笔者认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5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两个各有利弊,安置房相对来说价格优惠,对于大部分买家来说这是**有吸引力的,但是小产权,户型结构和物业管理上可能没有商品房好。商品房价格高,大产权,物业也比较好,所以两个都有自己的客户,干哪儿一行都可以,希望能帮助你!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