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我们所说的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我们一般所说的40年产权其实是指建筑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这里所说的4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那么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高年限。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全部3个回答 >50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
133****4729 | 2019-03-26 22:07:37-
143****9122 1.可以买。50年产权的房子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5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而是市场上跟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交易的房子。只要是“五证二书”齐全的房子,都是可以买卖的。只不过房屋所在土地为商业等性质,而不是居住用地,所以产权只有50年。这种商业用地属性的房子,一般来说,水电费计费标准是商业标准,比居民标准要贵。此类房子大多数被人们常称作“商住房”。但也有少数“商住房”的水电费计费标准与居民标准一样,那购房人就赚到了。
3.不过,50年产权并不是能保证你可以住5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 一般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受市场和资金影响,土地被拍下之后,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土地被多次倒手。这样,业主真正拥有的时间可能远低于50年。买房的时候要注意查看土地使用权证,算算房子还能住多少年。剩余年限越少,房价肯定要打更多的折扣。 2019-03-26 22:08:03 -
145****2756 可以的,只要有房产证,有100%产权就可以正常买卖的。
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9-03-26 22:07:57 -
141****7089 50年产权的房子多数为小产权房,集体土地性质的,只能居住使用,不能买卖和抵押。现在国家对小产权是严厉打击的,如果你买的该房子的土地所有权是A村的,要想保证你的权力,必须保证你的户口也是在A村,如果你的户口是B村的,就不能保证你的权力了,所以建议慎重。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二、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9-03-26 22: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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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业主同为一个集体单位,可以买卖并且正常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外集体或单位的人,只能签订协议并不能完成过户手续,建议不要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 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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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盘的房子一般会降价,要看开发商的操作清盘所剩不多的房子,大多是挑剩下的,降价的可能性较大。但也不绝对,如果开发商觉得很好卖,不一定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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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产权,不能过户,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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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开发商的销售方式之一,也叫饥饿销售法,利用购房者怕踏空的心理,拿出极少的房源来忽悠购房者,让购房者明知不合法,但不买又怕以后买不到~其实不需要纠结! 买房的好处:可以完成购房心愿,以后不再担心房价上涨~ 买房的坏处:若房价真的上涨,开发商撕毁合同继续涨价,买方咋办?只是单方口头约定(缴纳**),违反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规定,合同无效,权益得不到保障~况且,房价便宜吗? 建议:若真的看好此房,先到房管部门找人打听:什么时候办好预售许可证?是否有问题? 若打听的没有问题、只是时间早晚原因的话,可以购买,但需要保留证据:交款收据、卖房者的口头协议(**好录音,或找证人一起),一旦办好预售许可证的话马上签订合同;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放弃算了~ 理由:目前除几个特殊城市外,中国房地产市场不缺房啊,只是政策让购房者找不到房价的走势方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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