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全部3个回答 >还清贷款再买房算首套吗?首套房有哪些政策规定?
146****4590 | 2019-03-01 16:44:59-
137****0628 二套房的定义: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这个并不难理解,如果分解快来看的话主要包含三个基本信息: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相关政策:
自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已经有1套住房的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一次申请贷款买房时,金融机构应该执行首套房政策。
情景一:
假如房sir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想要改善生活,再贷款买房(注意我说的是假如哈)。
若贷款结清——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情景二:
房sir全款买过一套房,可是后来因为泡妞啥的没钱把房子卖掉了,现在手头宽裕了,还是想再买一套。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如果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即便是算首套,房sir还是不敢把房子卖掉去泡妞,有风险哇)
情景四:
房sir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还清。现在想要申请商业贷款再买套房。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2019-03-01 16:45:37 -
148****1688 首套房以以下六点为准则: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房。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房。
以下情况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认定:
贷款买过1套,商贷尚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个人名下已有2套贷款购房,1套已还清,1套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夫妻2人,一方婚前商贷购房,另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并且尚未还清,再次购房。 2019-03-01 16:45:29 -
134****7943 1、贷款买过1套房,但商贷已还完
2、贷款买过1套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
3、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申请贷款购买新房
4、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卖掉后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
5、个人名下曾有2套商贷购房,均已还清贷款并出售,需提供2套房的出售证明。
6、个人名下1套房商贷已还清,另1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证明。
7、夫妻2人,一方婚前有房无贷,另一方婚前有贷无房,婚后贷款买房。
2019-03-01 16: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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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的定义:“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这个并不难理解,如果分解快来看的话主要包含三个基本信息: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相关政策:自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已经有1套住房的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一次申请贷款买房时,金融机构应该执行首套房政策。情景一:假如房sir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想要改善生活,再贷款买房(注意我说的是假如哈)。若贷款结清——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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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标准: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界定标准: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1.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2.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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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的情况均按第二套房贷的政策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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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的情况均按第二套房贷的政策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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