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免征面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面积大小,根据现行的政策免征的面积在人均60平米,现在的免征面积政策还在进行调整,将对价格在17000元以上的房屋征收房产税,豁免面积为每人60平方米,相对来说还是相对宽松的条件,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的家庭,大多都在免征的范围之内,房产税的出现其实就是为了调整贫富差距,进行调整之后,也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政策,根据人均面积或者是房屋数量进行调整。所谓的人均面积指的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名下房产的面积之和,平均到每一个人名下的面积大小,比如原有家庭已经有一套150平米左右的住房,再次购入110平米左右的住房,全部的住房面积为260平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平米就已经超过免税的标准,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免征条件都是啥呢?
142****4654 | 2019-03-01 00:15:48-
148****55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
(7)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8)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免税的房产。 2019-03-01 00:16:34 -
135****4662 一、免征房产税条件:
1、上海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18岁内,三位其中一位是上海户口的)在上海无任何房产,本次购房属于头次购房(以各区交易核心为准)。
2、具有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没有时间要求,在上海无任何房产,本次购房属于头次购房(以各区交易核心为准)。
3、具有其他类居住证连续满3年,在上海无任何房产,本次购房属于头次购房(以各区交易核心为准)。
4、具有其他类居住证不满3年的,应全额缴纳房产税,但待居住证满3年后可申请退还该3年内已缴纳的全部房产税,并申请免征后续房产税手续。
5、持护照、台胞证的客户,后面的签注是居留许可或者居留签注的连续满3年的,需提供婚姻状况,结婚证需经认证和翻译,另需提供沪籍藤本(如日本人、台湾人等)。港澳就比较麻烦,必须提供b类的人才引进型居住证(以各交易核心为准,有些交易核心可以是暂住证)。 2019-03-01 00:16:28 -
157****3239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019-03-01 00:16:23 -
153****6462 (城镇土地使用税)下列情况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房产税的减免规定(房产税)
一、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含武装警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的房产。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减免范围还包括:1.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如与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房产划分不清的,应照章征收房产税。2.行政单位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举的培训班,无论是否收取培训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举的培训班自用的房产比照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私立**、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用于营业、出租、出包、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4.大专院校和其他各类**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以及以勤工俭学为主的校企业,其自用的房产,可免征房产税。对于营业性的企业,其自用的房产,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对于与个人、外单位联营和承包给个人、外单位经营的企业使用的房产,照章征收房产税。5.孤、寡老人靠出租房屋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凭当地居委会、乡村证明,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主管税务分局批准,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2019-03-01 0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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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税免征面积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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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2、企业的危房可否免征房产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房,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据此,危房经有关部门作出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以免缴房产税。3、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给员工 能否免征房产税?网友提问:企业将没有纳入公有住房管理或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自有住房向员工出租,能否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律师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是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因此,企业向员工出租没有纳入公有住房或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自有住房,不能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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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1)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重大损失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给纳税人造成的资产损失,在剔除保险赔款、个人赔款、财政拨款等因素后,超过其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总和的20%(含20%),或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0%(含20%)。(2)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发生严重亏损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按税法规定确认调整后,连续3年发生亏损,或按税法规定确认调整后,当年亏损额超过注册资本的20%(含20%)。2.纳税人货币资金在扣除职工薪酬和“三险一金”后,不足以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关闭、停产、撤销后停用1年及以上,且无生产经营收入的自用房产。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减免税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房产税困难减免税范围。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县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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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是,自用房产如国家机关、军队、宗教场所等,还有个人非营业用房产,通常不用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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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住宅:非商业性质的住宅,包括非商品住房、宿舍、拆迁房、企业福利住房、公益性住房、自置住房等;2、公共建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宿舍、医院、学校、文化娱乐场所、政府机关设置的社会救助设施、国家规定的慈善机构建筑等;3、农用房:农村家庭建造的住房,以及农民个体劳动者建造的住房;4、宗教建筑:供宗教活动使用的建筑物;5、其他免征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规定的其他免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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