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子还能买卖吗?事实上,已经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不过不能直接买卖。能买卖抵押房子的方法有: 一、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的产权。所以,申请人可以先还清房贷,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再将房子卖出去。也可以和买房一方签定买卖的合同,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二手房买卖的手续。 二、办理转按揭贷款。办理转按揭贷款方法是变更房产的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转按揭贷款不需要自己筹钱还款,压力较小。 所以已经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的。不过若个人需要的额度不大,也可以考虑申请信用贷款,不用卖房子。终归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等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再卖房子,花费的时间也是比较长的。
全部5个回答 >哪位了解已经抵押的商品房可以销售吗?
157****7961 | 2019-02-25 19:09:25-
155****0063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他有权将房屋出售。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对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抵押的房屋做了一定的限制:
1、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出售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3、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外,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有抵押人继续清偿。 2019-02-25 21:54:06 -
148****7911 不行,除非抵押权人同意。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019-02-25 21:54:02 -
144****3068 正在抵押的房子是不可以买的,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在债权人手中,现实中的操作手法是买方或者卖方签订协议后,一方先自行从债权人手中解押,之后双方再继续交易。 2019-02-25 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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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抵押房产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见,将在建房产抵押给银行是合法的。但是,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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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略复杂,看具体情况。被抵押的房产不一定不能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署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产可以转让。如果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则无效。将已设定的房(地)产抵押的房产转让,在商品房转让中时有发生。如果开发商将抵押的房产(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进行销售的话,在办理预售登记或产权过户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书、受让人已知房(地)产抵押的声明书,以及其他有关书证。如果是二手房,多出现房屋本身有按揭贷款或民间借贷,只要确定好正常成交价,卖方会严格按照程序现行撤押,仍然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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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略复杂,看具体情况。被抵押的房产不一定不能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署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产可以转让。如果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则无效。将已设定的房(地)产抵押的房产转让,在商品房转让中时有发生。如果开发商将抵押的房产(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进行销售的话,在办理预售登记或产权过户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书、受让人已知房(地)产抵押的声明书,以及其他有关书证。如果是二手房,多出现房屋本身有按揭贷款或民间借贷,只要确定好正常成交价,卖方会严格按照程序现行撤押,仍然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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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注册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这些。还要去国地税局,代码局。银行等等。需要咨询我。注册公司的流程: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一般5个工作日)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7-10个工作日)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5个工作日)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3个工作日)6、**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少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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