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付转让费给别人前,先要房东说好我有优先续签权和转让权合同必须注明!就可以了!先签好合同在给转让费!
全部3个回答 >门面转让费怎么算的啊谁知道啊?
131****2160 | 2019-01-27 22:45:16-
142****4284 另外,门面**了也可以再适当加点。
但是这个也要看你是什么样店铺,一般转让费定价方法是采取参照定价的方法,所以你可以看你是处于商业街铺位还是处于商场中,如果是处于商场中就比较好定价码,因为在一个成熟的商场中按照你所处的业态(具体经营什么行业和什么类型生意)和面积都有一个行情,如果是在商业街中就相对比较难点,因为"一步差三市"就是说在同一个路段,行市都有可能差别很大,但是一般都有个行情,比如按照行业“服装\零售类、通讯/专业市场类”,都是按照铺位个数或面积数目或门面宽等,有一个行市,或有一定市场行情,按照半年--一年租金不等,也有一些位置因为是象征意义,比如广州“北京路”“上下九路“在这个地区做服装或时尚类产品大众化产品的都看中这些地方,它的铺面转让费就很离谱或和月租金\年租金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有些甚至很疯狂。
所以多少这个很难界定或给个什么标准只能参考一些附近的数据,或同行业数据,或是否有一定象征意义等等,如果对方确实想接手,或非接手不可就没有什么规则可言了,呵呵,就看经验和你的判断来定,总之市场行情和时常规律是确定价格的因素。 2019-01-27 22:45:51 -
131****1612 看看这个解释
门(面)店转让费或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店使用权而在转让时 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分期交付),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也有房东收取的。
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 收取转让费似乎已经成为大多数商铺转让过程中的一种惯例。
现在商铺转让费已经在逐渐演变为许多人牟利或是投机的工具。专靠炒作商铺赢利的投资客也在日益增多。而一些空门面、新门面出租时也要收取高额转让费;一些房东在与原承租人结束租约关系之后,除了向新承租者大幅提升商铺租金之外,还要附加一大笔转让费。 2019-01-27 22:45:40 -
145****4396 门面店转让费有的地方也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面(商铺)使用权而在转让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可分期交付),看起来其用意是下家弥补给上家因转让所蒙受的损失的补偿,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东”之嫌。
也有房东收取的。 2019-01-27 22: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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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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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经济适用房需到年限方可转让,转让时根据各地政策缴纳不同的土地出让金, 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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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新房转让费怎么算答
是否满五年要看契税票和房产证的日期,哪个先满五年就算满五年。一般情况下,契税票要早于房产证的日期。交易时,满五年只是其一,看得看是否卖方的唯一住宅满五唯一,交易时交契税及房本工本费满五不唯一,交易时交契税,个人所得税,房本工本费不满五年,交易时交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本工本费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还得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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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铺的“转让费”(特指承租权的私下有偿出让)不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经历了十多年的、几十家的商铺租赁管理,从没有发生过一例老房客收“转让费”的事。“转让费”是否存在,纯属是房东管理上的问题。若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上事先明确: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房客擅自转租。那么作为房客来讲,他租赁不下去了,萌生退意,只能去找房东,无条件退租。他若出于想弥补中途解造成违约金损失,或出于临走之前还黑心“赚一票”的想法,擅自找来新房客承租,对此,房东可以拒之门外,不予认可、不让新房客进入,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如此,还哪来的“转让费”存在?若新人不知情,不去找房东协商租赁,而是去与老房东私下谈妥“转让费”,随后两人再去与房东谈,一个退租另一个紧随其后新签合同获得租赁权,那就另当别论了。属于这人不懂商业规则、太傻挨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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