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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5个回答 >交易房屋产权有哪些程序呢?
137****7863 | 2019-01-26 09:04:17-
133****5658 1、了解房屋产权状况
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2、订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 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
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 权。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审核批 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 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有区别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 方凭房屋买卖契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后,交易的房屋转让行为方为有效。
2019-01-26 09:05:24 -
143****4668 二手房转让过户费用
卖主应缴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计算变为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卖主承担50%费用。
二、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主承担50%。
三、契税:契税缴纳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何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家承担。
四、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收费总和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3%。
五、过户手续费:50元/套。六、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上家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所核定,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具体见本报2002年3月5日A3《今年公有住房出售五项规定》。
买主应缴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以5元/平方米计算,按照房屋面积大小缴费,买主承担总费用的50%。
二、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主承担50%。
三、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缴纳,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何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家承担。
四、权证印花税:5元/本。五、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100元/件;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200元/件。
六、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付,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七、过户手续费:50元/套。八、维修基金:根据卖家实际用掉的维修基金数目补交给对方。
买主应缴其他相关费用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1、评估费:计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2、房地产咨询费:按服务形式分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的,每份收费300~1000元,复杂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此项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2019-01-26 09:05:11 -
134****0288 一、对于房产买卖双方来说,二手房买卖所需要交的税种和数额是不一样的。下面分情况列出:
(一)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工本费。
1、契税: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3、购房者还需要缴纳工本费。
(二)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规定如下:
注意:销售住房不足2年的,销售时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
1、营业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5%,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
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额扣除买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税率20%缴纳;
(2)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缴纳;
(3)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自用生活用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4)个人出售住房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3、印花税:个人转让住房买卖双方均要缴纳印花税,适应“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二、依据《出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2019-01-26 09: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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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产权交易程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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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房地产交易的分类。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按交易客体中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对后者现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国,一般而言,房地产交易仅指前者。前者还可进一步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 按交易客体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受限交易(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带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按交易客体存在状况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期权交易和房地产现权交易。2.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则。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1)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2)权利、义务承接。房地产交易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房地产交易中,前一权利人负载于房地产上的权利义务依法或依约按序承接给后一权利人。(3)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刚刚建立市场机制,目前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4)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5)依法登记。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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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中有多种情况需要产权公证,现实中遇到较多的就是房产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办理房屋产权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产权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房产继承如何公证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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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常见的房屋产权性质有以下九种:1、房改房:即已购公有住房的改变,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2、安居工程住房: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特殊的人群与家庭。3、权证书的房屋。4、集资房:由国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5、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有三个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其房屋属性更偏重于社会保障性。6、廉价住房:指政府和单位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7、平价房: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户,通过配售的形式向其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8、解困房:指的是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居民中的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9、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房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再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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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享有房屋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子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按照房屋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2、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3、自管房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4、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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