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因此,如果房东在出卖该房屋3个月前没有通知你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你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如果你不想购买该房屋,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体现,就是房屋在产权发生变动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不因此期间房屋的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因此你可以继承承租该房屋,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房屋。**后,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全部3个回答 >房屋买卖房东违约一般怎么处理?
133****2696 | 2019-01-24 14:20:49-
132****7110 二手房买卖买方和卖方违约规定如下:
根据二手买卖定金法则:
买方违约,卖方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卖方违约;
卖方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备注:尽量不要违约。 2019-01-24 14:21:24 -
148****2315 卖方违约的情形
逾期过户的法律责任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方请求卖方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应予支持。yuqiancyh
逾期交房的损失计算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未依约交付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买方主张按逾期交付使用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结合本地区房屋租赁现状和涉案房屋具体位置,来确定逾期交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户口迁移的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户口迁出问题提起诉讼,因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故对买受人要求出卖方将户口迁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以出卖方逾期迁出户口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盗卖房屋的法律效力
擅自将他人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善意受让该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卖方违约与继续履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019-01-24 14:21:19 -
134****6227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9-01-24 1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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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一)逾期交付房屋纠纷。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构成不可抗力,卖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权属证书缺失引发的纠纷。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开发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开发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商违章建房等。在此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等。(三)一房二卖纠纷。由于两份合同涉及的标的为同一房屋,而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给其中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该违约行为致使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消法》已经确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实践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实际情况,在《解释》的第8条、第9条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俗称“一房二卖”);三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上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人四是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由上述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申请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些规定将有利于有效制裁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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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金该如何确定?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当事人在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不应过高,通常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2、开发商若恶意违约或实施欺诈行为致使合同无效的话,违约金该如何确定?如果开发商恶意违约或者实施欺诈行为,除了返还购房者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外,还应支持购房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违约金要求,即只要购房者要求的违约金没有超过100%,购房者要求多少就支持多少。3、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如何处理?通常来说,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有约定的,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只要当事人能举出证据说明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违约金按照是否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限进行适当调整。4、购房者在哪些情况下可获双倍赔偿?按照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导致合同无效,又或者合同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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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是属于交易正在进行中,对方不愿意配合过户,法院判定你胜诉后可以强制办理,到时候不需要他到场,法院执行人员去房管部门直接变更就可以了。没关系,有些人不管怎么威胁,都不是**后的结论,法院的判决书才是定论,一般情况下审判员也是不敢乱来的,要是徇私枉法,你上诉就翻案了。记住,你没有得到有效结果前千万不能随便撤诉,你撤诉后在想立案,法院有权不受理。**后告诉你,仲裁是在法院前可以调解,法院受理了,仲裁就停止了,法院判决结果才是**有效定论。我是法院的,你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当然,诉讼之路是曲折和证据的耐心下才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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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 楼上各位的我的意见与 yqmyt |比较一致,当然也有一些补充供您参考! 首先是合同效力问题,即合同是否有效。 法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之一合同无效的以外,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协议,肯定不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后一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您的合同在这里是有点瑕疵的,2005年4月国务院就出台了,期房禁止转让的规定,而您签合同的时候,该房屋的尚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因此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期房。严格说如果你们当地法院认定违反此法规的话,您的这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结果是返还原状。另外作为夫妻只有一方签字,对您也不是很有利,毕竟是双方共有财产,一般**好是有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否则他妻子以不知情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也是有可能的。 但以上并不是唯一可能性,1、很多法官也有认为这个协议是个期权转让,协议或合同应该有效,2、这个合同属于效力待定,但现在房本土地证已经下来了,那么这个合同同时也就生效了,因为现在这个房子已经不是期房了。3、您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已经10个月,而且已经装修入住,首先丈夫可以有表见代理,其次这么长的时间可以认为其妻子已经知道,第三您是善意第三人,**后房子您已经装修并已经入住4、合同法更多的是要维护合同履行,所以您得到支持的肯能性也还是比较大。也就是这个合同认定有效。(这里如果这个房子是您现在的唯一住房,对您会更有利,毕竟不能把您赶到大街上,现在是和谐社会) 其次合同认定有效后,才会涉及到业主是否可以违约。 业主当然可以违约,但您也可以有相应主张 法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翻译过来就是您可以主张: 1、继续履行合同,您如果希望这样,首先要保证这个房子还在业主名下,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如果房子已经卖掉了,不是业主名下的房子了,那就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了。实操中如果对方有迹象转移财产一般就是起诉后要求法院查封。 2、采取补救措施,这个与您这个无关,业主是恶意的,根本不会补救什么了。 3、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首先违约金不同于定金,定金**高赔偿额是20%,违约金是属于双方约定的,只要不是明显过高,比如您说的30%,按照现在的房价,我觉得法院都应该支持。另外比如您说的其他损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需要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因为业主违约造成您的实际损失。法院才会支持。 综上建议您 1、先收集业主想违约的证据,这只是做好准备,(**好不上法庭,因为您这个第一点对您风险是**大的,如果合同有效,那么对方的违约责任不会轻)。 2、通过中介去给业主算违约成本,房价40万,30%违约金12万,10万装修,如果他愿意赔,我觉得也就解约了,那么业主的房屋成本就变成了62万(当然这里还没有算其他损失)。让中介问问业主对房子有没有信心卖到65万,如果没有信心,那么即没有赚到钱,都落了个不守信用的名声,是否值得? 3、如果他真赔您22万,那您再考虑是否同意他违约,62万是否能买到类似的房子? 4、遇见这种小人业主真的很无语,但您要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个事情,太费时费力了,经过上面的工作,您再看下业主反映,如果对方提出的要求不是很过分,您可以考虑是否再补偿他一点钱,大家都省事,不要再去打官司了,把打官司的钱补偿他算了,这也许是比较快捷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5、双方一旦达成新的协议,必须形成书面文字,签字按手印。这个对于上面期房问题也会是一个很好的反驳证据,因为现在签订的任何关于房子的问题,都是在于房子不是期房之后了,有效性就不会被怀疑了! 基本就是以上了,不知道说明白没有,**后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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