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是属于交易正在进行中,对方不愿意配合过户,法院判定你胜诉后可以强制办理,到时候不需要他到场,法院执行人员去房管部门直接变更就可以了。没关系,有些人不管怎么威胁,都不是**后的结论,法院的判决书才是定论,一般情况下审判员也是不敢乱来的,要是徇私枉法,你上诉就翻案了。记住,你没有得到有效结果前千万不能随便撤诉,你撤诉后在想立案,法院有权不受理。**后告诉你,仲裁是在法院前可以调解,法院受理了,仲裁就停止了,法院判决结果才是**有效定论。我是法院的,你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当然,诉讼之路是曲折和证据的耐心下才有光明!
全部5个回答 >房东违约,房屋买卖 纠纷会怎么判决?
147****0643 | 2018-10-15 20:15:19-
144****8564 楼主您好!
楼上各位的我的意见与 yqmyt |比较一致,当然也有一些补充供您参考!
首先是合同效力问题,即合同是否有效。
法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之一合同无效的以外,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协议,肯定不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后一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您的合同在这里是有点瑕疵的,2005年4月国务院就出台了,期房禁止转让的规定,而您签合同的时候,该房屋的尚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因此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期房。严格说如果你们当地法院认定违反此法规的话,您的这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结果是返还原状。另外作为夫妻只有一方签字,对您也不是很有利,毕竟是双方共有财产,一般**好是有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否则他妻子以不知情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也是有可能的。
但以上并不是唯一可能性,1、很多法官也有认为这个协议是个期权转让,协议或合同应该有效,2、这个合同属于效力待定,但现在房本土地证已经下来了,那么这个合同同时也就生效了,因为现在这个房子已经不是期房了。3、您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已经10个月,而且已经装修入住,首先丈夫可以有表见代理,其次这么长的时间可以认为其妻子已经知道,第三您是善意第三人,**后房子您已经装修并已经入住4、合同法更多的是要维护合同履行,所以您得到支持的肯能性也还是比较大。也就是这个合同认定有效。(这里如果这个房子是您现在的唯一住房,对您会更有利,毕竟不能把您赶到大街上,现在是和谐社会)
其次合同认定有效后,才会涉及到业主是否可以违约。
业主当然可以违约,但您也可以有相应主张
法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翻译过来就是您可以主张:
1、继续履行合同,您如果希望这样,首先要保证这个房子还在业主名下,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如果房子已经卖掉了,不是业主名下的房子了,那就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了。实操中如果对方有迹象转移财产一般就是起诉后要求法院查封。
2、采取补救措施,这个与您这个无关,业主是恶意的,根本不会补救什么了。
3、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首先违约金不同于定金,定金**高赔偿额是20%,违约金是属于双方约定的,只要不是明显过高,比如您说的30%,按照现在的房价,我觉得法院都应该支持。另外比如您说的其他损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需要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因为业主违约造成您的实际损失。法院才会支持。
综上建议您
1、先收集业主想违约的证据,这只是做好准备,(**好不上法庭,因为您这个第一点对您风险是**大的,如果合同有效,那么对方的违约责任不会轻)。
2、通过中介去给业主算违约成本,房价40万,30%违约金12万,10万装修,如果他愿意赔,我觉得也就解约了,那么业主的房屋成本就变成了62万(当然这里还没有算其他损失)。让中介问问业主对房子有没有信心卖到65万,如果没有信心,那么即没有赚到钱,都落了个不守信用的名声,是否值得?
3、如果他真赔您22万,那您再考虑是否同意他违约,62万是否能买到类似的房子?
4、遇见这种小人业主真的很无语,但您要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个事情,太费时费力了,经过上面的工作,您再看下业主反映,如果对方提出的要求不是很过分,您可以考虑是否再补偿他一点钱,大家都省事,不要再去打官司了,把打官司的钱补偿他算了,这也许是比较快捷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5、双方一旦达成新的协议,必须形成书面文字,签字按手印。这个对于上面期房问题也会是一个很好的反驳证据,因为现在签订的任何关于房子的问题,都是在于房子不是期房之后了,有效性就不会被怀疑了!
基本就是以上了,不知道说明白没有,**后祝您顺利! 2018-10-15 20:16:10 -
143****3403 你好!针对民事诉讼,原告经传唤拒不到庭,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审判。希望能够帮到你! 2018-10-15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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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719 可以的。
1.是否可以判决并不是由开庭次数来决定的,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是否完结做出裁决。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那么开一次庭基本就可以判决。如果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可能要开两次以上庭才能解决。 2018-10-15 20:15:55 -
136****8302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018-10-15 2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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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此时买您家房子的人构成了预期违约,基本可以确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你们的合同,违约金只有在逾期交付房产或逾期支付房款情况下才能适用。现在这个时间点,根据合同不能适用违约金。但您可选择现在就主张订金罚则,或引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5月10日,法释〔2012〕8号):第二十八条: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主张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害赔偿并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您遭受了该等损失。(房价下跌的证据)。另外,对于预期违约,您也可以等待履行期到来。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所以您也可以到时候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若对方依旧拒绝,可以主张按照合同约定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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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买方和卖方违约规定如下:根据二手买卖定金法则:买方违约,卖方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违约;卖方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备注:尽量不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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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不到卖家不交房 提前约定条款避风险为规避风险或合理分担损失,可在合同中订立相应的条款,如在合同中约定若贷款不成功或银行降低贷款额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中介退回或减免收取中介费,要求卖方退回购房定金等。 此外,针对当下银行房贷申请时隐藏的不确定因素,建议买家应适度调高**预算范围,避免因银行调整放贷额度而影响二手房交易。买家应事先预留一笔资金,以解房贷额度缩水的困局。房没买成中介费不退 合同合法中介可收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中介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居间行为,其和委托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居间成功的标准,一般以促成买卖合同签署为准,而不是以完成买卖过户手续,除非委托人和中介公司有特别约定。因此,买卖双方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该合同受到法律约束,中介有权向梁某收取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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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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