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合同不见了,可以直接去办理贷款的银行,复印该合同,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借款人一份,出借人(银行)一份,银行的贷款合同不会丢失,贷款人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复印即可。
全部3个回答 >请问购房合同怎么办贷款?
153****9757 | 2019-01-18 08:17:04-
138****0724 1、不可以解除贷款合同
2、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退房后贷款合同仍然有效,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仍应履行还款义务。
3、因此,开发商逾期不能交房,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应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还款,不能因开发商没有交房而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2019-01-18 08:17:38 -
134****1551 购房合同的签订 只要双方是在正常情况下 就是说没有欺诈 诱骗 强迫等异常情况下签订 合同是成立的 经过双方签章确认 合同就生效 这个是受合同法保护的 双方都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至于房贷的问题 通常开发商会协助客户联系银行 或者是有特约的银行办理按揭 但是是否能够办理成功 这个主导方在客户 对于开发商或者而言 没有义务 不受法律约束 除非是购房合同中有针对性的条款 对银行而言 决定是否房贷是自主权力。。不受任何外界干涉
恁的情况。。。呵呵 比较郁闷 上述情况如果没有异常 如果退房 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的约束效力就在于此 2019-01-18 08:17:27 -
136****6793 果是你的贷款下不来的话,购房合同算是你违约,扣除违约金,应该是退你剩余的购房款。
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购买房子的开发商怎么样,有些可以考虑让您撤销合同更名。
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1、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房款。
2、换名字和贷款资料,重签购房合同。
如果以上两种都不能解决就只能选择退房了。
1、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3、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做备案了,需要开发商跟购房者去房管局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购房者的原因而导致不能买房应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卖房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比如说,买卖合同签订了以后,由于开发商的资信不够,所以银行不愿意贷款,这种情况是有的,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的责任。还有是因为买房人资信不够,比如记录不好,以前拖欠过银行的贷款,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买房人,这个就叫做可归责于一方。因为这个原因银行不肯贷款,这一方肯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并不是说双方都有责任,而是由于新政出来之后,或者国家的银根缩紧,这个时候银行不肯贷了,如果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是一个政策的问题,这个时候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双方协议把购房合同解除掉。
但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不能批,想贷八成可能八成都不批,还有一种可能批个七成,少批一成对合同履行不构成一个重大的影响,还得履行这个合同。不能说申请八成银行只批七成,就不买房子了,这个时候就可能承担这个违约责任。 2019-01-18 08: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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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贷款办理条件有以下几点:1、需要贷款人有合法的身份;2、贷款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以及有偿还本息的能力,并且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3、需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贷款人有良好的征信证明。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可以选择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方式,但是由于这两种贷款方式的利率有所区别,贷款的年限越长利率也就越高,但是相对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比较低的,如果想要办理贷款,可以优先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没有其他的合法手续,那么贷款的几率会非常低了,因为购房合同只是双方买卖的一个协议,一半情况下,办理贷款的时候必须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才可以贷款的,所以尽可能的多提供资料,才能有助于贷款顺利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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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全款买的话应该有房产证啊,拿着那个去银行肯定能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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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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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分情况来处理:如果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此时买卖双方只能双方耐心等待放款;如果贷款没有通过审批,买家和卖家可以协商如何支付尾款的问题,如果买家确实无法支付尾款,那只有按合同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买家是否违约情况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若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的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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