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房子出售需要向贷款机构确认是否可直接操作卖出,即贷款是否可直接操作转移。若是不可以需要申请提前还贷的业务,还清未结清的房贷,赎回房屋所有权后操作卖出。具体操作办法可以参考下面: 1、联系贷款机构询问是否可申请转按揭业务,若是支持转按揭,按照流程准备买家的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转按揭即可; 2、贷款机构转按揭贷款操作流程比较繁琐,且转按揭风险较大,一般不予受理,可个人或买家(**款)垫资还清剩余房贷,然后赎回房本,买卖登记过户即可; 3、买卖双方无能力承担剩余房贷,可联系垫资机构进行垫资,赎回房本,买卖双方到房管局进行过户手续,买方那个重新抵押房产,贷款钱还垫资机构,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交与卖方尾款,买方开始还贷; 4、卖方无力偿还剩余房贷,又不想过于麻烦,可以根据自己的还贷记录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利用银行贷款赎回房产,再进行买卖房屋,自己可利用卖房钱还贷也可慢慢还贷。 以上方法,无论哪种都是表明,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方可操作买卖房屋(转按揭的方法,主决定方是银行,房屋所属权也是银行),即买卖房屋一定要注意房屋所属权是否清晰明确。
全部4个回答 >买有贷款的二手房应该注意什么?按揭中的二手房买卖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154****9083 | 2019-01-14 11:09:50-
135****0303 1、遵守限购政策
在如今限购限贷的大环境下,有不少城市也相继推出了限购的政策,所以如果您有买房想法的话,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如果说确实没有购房资格的话也要坚持诚信购房,合法操作。尤其要考虑到一旦产生风险和纠纷时是否会影响自己以后的购房。
2、掌握房源的详细信息
(1)不动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并是否已经取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在确定了上述内容之后,才可继续进行交易。
(2)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条件
不同性质的房屋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不同的,查询房屋性质和上市交易的条件便显得十分必要。大家可以通过拆迁、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是否属于未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等类型的房屋。上述为大家提到的这些房屋均不能正常地交易,买了也无法办理产权。
3、谨慎对待贷款事项
购房本身就要考虑自己的实际资金能力和申贷能力,在打算贷款之前,一定要将自己的购房需求、目的和银行政策联系起来,看自己是否符合贷款政策,是否能够获得预想中的额度。在后期交易、签合同的时候也要了解清楚细节,及时补充各项材料,尽快办理各项手续。
4、准备好购房费用
二手房交易要准备多项费用,除了房款之外,二手房交易还有中介费和税费等。缴纳的税费主要有契税、房屋登记费、测绘费、房屋评估费,房屋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的还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019-01-14 11:10:08 -
153****2793 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 2019-01-14 11:10:02 -
153****6102 面对如今高烧不退的房价,很多人只能望房兴叹,对于刚需来说如何既能购房又能不降低生活质量,是十分困扰的话题。因此,贷款购房就成为首选。如果选择向银行贷款购买二手房,在贷款条款中存在着很容易被忽视的两个事项,一个针对卖家,另一个针对买家。如果买卖双方签约时不加防范,若遭遇贷款不顺利时,就极可能引发纠纷。那么,在买卖二手房约定贷款条款时要注意哪两个事项呢?
一、对贷款次数及贷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作为出卖人,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以**快速度拿到全部房款,尤其是那些准备通过卖房改善住房需求者,其在卖房的同时还往往在买房,此类群体往往着急回款去交纳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如果受阻,事情会变得很麻烦。
对于银行贷款,我们应该有一个预期认识,那就是贷款存在审批通不过的可能。贷款审批通不过的原因有多种,如买受人征信存在问题、银行额度受限、贷款政策调整等等。还存在一种情况,即购房人的贷款申请虽然被银行受理并通过,但是额度却进行了调低,此时就会出现购房人需要向第二家甚至更多家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每做一次贷款申请,获取贷款的时间自然就会延长。甚至,购房人在向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被拒后,能否再向另外的银行申请贷款?如果再次被拒,能否再次申请调换银行?如此往复,何时能够终止?
上述问题,多数房屋买卖的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会很少考虑到,如果买受人提出的贷款申请顺利获批,双方皆大欢喜,但如果买受人向第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被拒,再向第二家申请,出卖人可能就不同意。
作为出卖人,应如何防止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在合同中约定。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次数限制或贷款时间限制,比如“买受人应在几日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多不得超过两次”、“在某日前,如出卖人不能收到买受人的贷款,买家有义务自筹款项支付余款”等。如此,一旦发生贷款不顺利的情形,双方就能按合同设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司法实践中,对贷款次数及贷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认定的标准是以过户时间作为买受人通过银行贷款审批的时限。
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贷款次数及贷款时间予以明确约定,但双方明确约定以买受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形式支付,由于银行是否批准贷款、贷款审批后何时放款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而转移,买受人可以确定的环节在于备齐贷款申请资料,及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身条件通过银行的足额贷款审批。即使双方未就银行贷款何时发放至出卖人帐户作出约定,仍须对买受人获得银行贷款审批作出必要的限制,否则将会产生买受人怠于履行合同义务,使买卖合同关系处于悬而不决的状况。
二、对不能取得贷款时的处理没有约定
如前所述,贷款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获批准,有时调换银行后就能获批,但是也存在调换多家银行均未能获批的情形。若此时出卖人在整个买卖交易中不存在违约情形,此时就需要买家来解决贷款审批通不过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发生后,可能会有买受人主张,贷款未能获得通过的原因在于银行,而非自身原因,因此不能算己方违约,双方应该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通过贷款购房只是买受人筹集房款的一种方法,于出卖人而言,无论买受人通过何种方法筹集房款,买受人都有义务付款。而且事先如果没有特殊协商和约定,在二手房买卖书面合同或补充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如果贷款不成,买受人有义务自筹款项支付余款的条款。
对于这一事项,很多买受人在签约时根本就没有留意,或者虽然进行了留意,但轻信自己能取得贷款而忽视了这项约定。一旦贷款出了问题,买受人才重视此事,
若买受人能够筹集到款项的话则交易能够顺利进行,若不能够筹集到款项,就会陷入违约的境地。此时,如果交易房屋遇涨,出卖人可能会在不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如果交易房屋遇跌,出卖人可能就不会同意买受人毫无责任解除合同,买受人就会比较尴尬和被动。
作为买受人,应如何防止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建议一,买受人如果确认自己只能通过贷款购房,贷款不能获批且不能筹集房款时,**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增设一个解除协议的条款,明确“在不能取得贷款时买家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约定不承担责任解约,或约定以比较小的违约责任作为解除条件。
建议二,如果担心银行只批部分贷款额度,不能自筹款项补足房款,那么,在上述建议一解除协议条款中的贷款前面再加两个字,约定为“足额贷款”即可。
在当事人未约定以现金补足贷款,亦未约定其他救济方式时。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认为,判断当事人的内心真意,不能拘泥于合同文本,应结合社会一般认知及交易惯例,对合同条文的空白进行“补完”,以**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此种观点主张,虽然当事人没有约定以现金补足贷款不足部分,但房款支付义务不同于房款支付方式,具有付款义务的买受人仍需于过户期限前支付房款或再次通过贷款审批,否则出卖人即有向买受人请求支付房款之权利,买受人无法履行时,出卖人即可适用逾期付款违约条款主张权利。即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以现金补足贷款不足部分,房屋买受人始终负有在过户期限前支付房款的义务,否则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2019-01-14 11: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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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房子出售需要向贷款机构确认是否可直接操作卖出,即贷款是否可直接操作转移。若是不可以需要申请提前还贷的业务,还清未结清的房贷,赎回房屋所有权后操作卖出。具体操作办法可以参考下面: 1、联系贷款机构询问是否可申请转按揭业务,若是支持转按揭,按照流程准备买家的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转按揭即可; 2、贷款机构转按揭贷款操作流程比较繁琐,且转按揭风险较大,一般不予受理,可个人或买家(**款)垫资还清剩余房贷,然后赎回房本,买卖登记过户即可; 3、买卖双方无能力承担剩余房贷,可联系垫资机构进行垫资,赎回房本,买卖双方到房管局进行过户手续,买方那个重新抵押房产,贷款钱还垫资机构,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交与卖方尾款,买方开始还贷; 4、卖方无力偿还剩余房贷,又不想过于麻烦,可以根据自己的还贷记录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利用银行贷款赎回房产,再进行买卖房屋,自己可利用卖房钱还贷也可慢慢还贷。 以上方法,无论哪种都是表明,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方可操作买卖房屋(转按揭的方法,主决定方是银行,房屋所属权也是银行),即买卖房屋一定要注意房屋所属权是否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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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购买卖方在抵押状态的二手房,共分贷款购房,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注意事项如下:一、买方贷款购房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3、卖方去银行办理解押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5、银行发放贷款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二、买方全款购房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3、卖方去银行办理解押4、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5、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6、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无论是哪种情况购房,购买卖方在抵押状态的二手房,**好是通过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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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按揭的二手房要注意事项如下:1、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买之前要做好产调2、自己的收入及征信状况是否满足房贷要求3、只有还清房贷才能拿到产证,你也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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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大多数购房者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是相对于新房来说,二手房的购房流程和贷款流程更加复杂,如果购房者不清楚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门道,就很容易出现纠纷。那么申请贷款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注意二手房房龄银行对二手房的房龄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若房龄过老,那么贷款申请很可能会被银行拒绝。有的银行要求二手房房龄和贷款时间加起来不能超过30年,有的直接规定二手房房龄不能超过15年。房龄较老的房屋在申请贷款时获批的贷款年限也比较短。2、保持个人征信良好购房者的征信报告也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审查条件,因为征信报告体现个人信用,可以看出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习惯,不然就算你的收入再多,征信却很差,银行也是不会给你放款的。所以,有购房计划的购房者**好保持个人征信良好,比如按时还信用、及时缴纳生活费用等。3、所购房屋产权要明晰近年来,二手房交易纠纷问题屡见不鲜,其中以房子产权不明居多。所以,买二手房时,购房者要确定房子产权是否明确,千万不要买那些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子,如回迁房、安置房、小产权房等,要知道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是证明房屋归属的重要证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这些证件不齐全是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4、注意银行流水账在申请贷款买房时,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提供6个月以内的银行流水账,以此来考察购房者的还款能力。所以,购房者在买二手房前一定要为自己做一个漂亮的流水账。比如:每月向银行卡存一定数量的钱,这样可以增加你的贷款通过率。5、贷款资料要真实、完整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决定你是否能成功贷到款的首要因素。如果向银行提供虚假资料,银行查出来后,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你的申请,而且还有可能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影响之后的贷款。另外,如果填写的个人信息不全,缺失了某些必要信息,那么银行和贷款机构也是不会通过你的贷款申请的。所以,贷款申请者在提交贷款资料时不要弄虚作假,要诚信借款,真实填写个人信息。6、买房前不要频繁换工作如果你有贷款买房的想法,那么在贷款买房之前就不要换工作了,至少在贷款买房的半年内不要换工作,因为如果你在办理贷款业务前还更换公司或工作,银行肯定会认为你的工作不稳定,还款能力会受影响,银行信贷风险增高,从而造成贷款申请被拒。7、要准确选择贷款银行对于借款人来说,由于购买的是二手房,那么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各个贷款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借款人的要求也是不相同,贷款额度和**长贷款期限也可能不同,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好、收费低、手续简便快捷的贷款银行。8、选择适合自己的还贷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是月均等额(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前者每个月的月供相等,前几个月还的利息多,而后本金递增;后者每月还款金额不同,但每月所还本金相等,利息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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