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委托,单方面不可以解除,只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带有效证件才能解除!但是可以违约,二手房公证委托交易是**不安全的方式,建议不要采取,因为公正委托可以解除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到时候违约了,一年以后房价肯定不是今年的房价,比如说今年买进时1万每平米,如果明年升价到2万每平米的话,委托人违约,你只有公证书,起诉赢的情况下只赔偿今年的价格!法律上严格的说是不承认房子的房产证以外的一切证件!所有买二手房一定要有房产证。并且过户到自己名下才能付清房款!否则吃亏的事自己!
全部4个回答 >房屋买卖合同公正有什么好处?
152****4518 | 2019-01-11 20:40:28-
147****6390 公正委托,单方面不可以解除,只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带有效证件才能解除!但是可以违约,二手房公证委托交易是**不安全的方式,建议不要采取,因为公正委托可以解除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到时候违约了,一年以后房价肯定不是今年的房价,比如说今年买进时1万每平米,如果明年升价到2万每平米的话,委托人违约,你只有公证书,起诉赢的情况下只赔偿今年的价格!
法律上严格的说是不承认房子的房产证以外的一切证件!所有买二手房一定要有房产证。并且过户到自己名下才能付清房款!否则吃亏的事自己!回答完毕 2019-01-11 20:41:15 -
143****9251 只要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合同即为有效的。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到公证处,买方、卖方准备的材料如下:
买方:所有产权人与配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果有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代签。卖方:所有产权人与配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如果有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代签。 2019-01-11 20:41:11 -
145****6804 一、购房合同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 (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1、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2、重点审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
(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
(9)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
(三)出证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二、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1)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①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①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②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4)房地产权证书;
(5)房产信息单;
(6)房地产买卖合同;
(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腾清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2019-01-11 20:41:09 -
148****6856 公证合同是不能代替房屋过户的,建议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首先,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物权法》规定了公民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所以已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形式上来讲,双方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但由于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买房人还没有完善法律程序,没有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原房主到房管部门重新申请补办房产证并将该房对外进行抵押等。
,公证时一般要带的是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关系证明和与公证有关的证明证书等,如买卖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 2019-01-11 20: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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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合同公证有哪些步骤(一)公证步骤1、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3、出具公证文书:公证上机关 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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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主要的几点是:1 房屋的产权人具体信息2 房屋的产权状态及具体信息3 交易的总额及定金付款方式及时间4 剩余款项的付款方式,以及具体的时间5 如果是贷款,具体的按揭时间6 注明双方违反合约的具体赔偿条例7 后期房屋交接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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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买卖合同答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书: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市 区 县 小区 楼 单元 号 2,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 ,房屋走向: 房屋形状: 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东: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或采用税费分担的方法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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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明确规定出卖人于出卖标的物前负有将出卖意图通知优先购买权的义务,同时对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予以明确规定。一般而言,该期限过长不利于交易迅速进行和维护交易安全,也容易增加遭受情势变更的机会;期限过短又不利于先买权人权衡利弊,不利于其利益的保护。将来立法可考虑依优先购买权之标的为动产或不动产而规定不同的行使期限,比如可规定不动产先买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动产先买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行使的具体期限,但不得少于前述法定期限。如果出卖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就将财产卖给了第三人或者出卖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在先买权人行使权利期间内,在先买权人尚未作出是否购买之意思表示之前就将财产出卖给第三人,先买权人应当享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出卖人与第三人买卖关系的期间,即所谓的除斥期间,对于该期间,国外民法规定不一,有的5年,有的2年考虑到我国《合同法》第55条已规定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其除斥期间为一年,故将来立法可以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自先买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先买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逾此期限,优先购买权即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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