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资房买卖注意事项:1、集资房大多都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就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2、集资房都没有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3、集资房没有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集资房房产证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5、集资房没有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因此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拆建的就要注意不要买集资房了!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很多人选择集资房原本是因为其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不过如果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也要注意了,集资房买卖是不能按揭的!8、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集资房的做工一般都比较粗糙,很多都是毛坯房,只有少数有简单装修,当然你也可以买房之后再进行简单的装修。9、集资房基本上都会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当然,这个是一个有利于大家选择集资房的理由。10、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集资房一般配套设施都不多,如果家里有老人的**好就不要选择楼层较高的集资房了。
全部3个回答 >单位集资房能卖吗请问谁知道?
131****0235 | 2018-12-28 03:59:13-
134****4409 集资房买卖:
1、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 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2、集资房买卖或无法办理房产证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集资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集资房大多都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就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都没有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没有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集资房房产证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5、集资房没有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因此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拆建的就要注意不要买集资房了。
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很多人选择集资房原本是因为其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不过如果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也要注意了,集资房买卖是不能按揭的。
8、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集资房的做工一般都比较粗糙,很多都是毛坯房,只有少数有简单装修,当然你也可以买房之后再进行简单的装修。
9、集资房基本上都会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当然,这个是一个有利于大家选择集资房的理由。
10、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集资房一般配套设施都不多,如果家里有老人的**好就不要选择楼层较高的集资房了。 2018-12-28 03:59:48 -
157****2603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卖方(拥有人)是否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需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2018-12-28 03:59:41 -
141****8291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单位集资建房可以买卖吗?
市民赵先生:我想买一套我朋友单位的集资建房,但是目前还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专家解答:按照现在相关规定,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其他优惠政策。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您才可成为产权人。而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由于目前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这意味着在产权上没有保障,因此建议谨慎处理。 单位集资房购买要谨慎
前不久,市民齐建飞想以朋友的名义购买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朋友单位的集资房,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近50%。“这样的房子能不能买,以后能不能办理房本?”
据了解,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
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目前单位集资房出售的情况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诸多风险也层出不穷。据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介绍,购买单位集资房风险比较大,消费者要谨慎交易。单位集资房所用的土地绝大部分是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而一些建房单位在没有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批准手续之前,就擅自向个人筹集建房资金,还有的单位擅自扩大集资范围和建房规模,致使房屋建成后长时间内没有产权证,或是根本办不到产权证,严重损害了出资人的利益。
消费者在购买单位集资房时要查看单位的实力,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在购买之前要查看建设用地的性质是属于通过行政划拨还是履行了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再者,购房者在与卖房人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全,对合同上的条款认真分析,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 单位集资房能否私下转让?
案情介绍:2002年,小刘所在单位为职工建集资房,小刘已有了一套住房,但也参加了此次集资。2002年12月,与小张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将自己能分到的集资房卖给小张,总价款为18万元;但此时,这一带的房价已比两年前翻番了,小刘就以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取得房产证,自己没有处分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
持无效观点人的主要依据如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合同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以及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因为职工转让集资建房时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又未征得集资建房单位的同意,所以转让行为无效。另外,还有人认为:此种行为属于《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因而无效。
律师点评:近几年单位职工将所集资建造的房屋转让的事件时有发生,产生的纠纷亦屡见不鲜,由于房屋价格上涨等原因,为了获得房屋上涨所得到的利益,转让方经常会以上述依据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对于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协议究竟是否有效,当事人之间转让的是房屋所有权还是集资房资格是争议颇多的一个焦点问题,随着近年来理论界的认识趋于统一,以及《物权法》的实施,对此问题的处理思路已十分明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规定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这仅仅是对物权行为的限制,而非对债权行为的限制。房屋买卖被分为两道程序,一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债的关系发生,双方均受协议的约束;二是过户登记,即发生物权变动。第三十七条所指的“不得转让”,是指不得发生“物权变动”,即房产管理部门不得登记过户,而不是指不得订立债权合同、不能发生债权行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房屋买卖行为实际上是集资房受益权资格转让行为,作为债权行为是成立的,该合同合法有效。 单位集资房买卖 2018-12-28 03: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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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更不了名,以后会很麻烦。如果真是很想买那么只有去做公证了。但是去之前一定要去集资的单位去查一下房子的真实有效性,然后把所有的手续都要拿到手,**要房款不要一次付清,压1万~3万先不给,打欠条,以后能办方正的时候就好办了 还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集资房属经济适用房范畴,依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得进行交易买卖。 所以这房子还是不要买很麻烦的,能办到也就好,办不到麻烦就一大堆。建义**好不要买 补充: 市房管局回复: 单位集资建房 ,应当按照规定申请申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范畴,未办理申请申报手续的,纳入 商品房 范畴。 办理产权登记程序和收费标准: 一、需提交的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收原件); 2、商品房预 销售合同 (收原件); 3、不动产发票(交易联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 房屋权属登记 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6、买受人 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7、售房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收原件); 8、 受托人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属预购商品房的,还需提交 合同备案 回执单(收原件); 10、若有共有人,还需提交共有人资格、持 证人 及份额证明资料(收原件); 11、合同 印花税 、 契税 完税凭证 (收原件); 12、法院判决(仲裁)或调解的,需提交法院判决(裁定)书或 调解书 和生效的 法律文书 证明,如需协助执行的需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权属证书作废的,还需提交登报作废公告原版报纸(均收原件)。 友情提示: 若购房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 国家安全部 门出具的证明。 以上所提交的 各类资料 中,权利主体的名称应相互吻合,否则将无法为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敬请 谅解 。 二、收费标准 (一)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 住宅:3元/平方米: (二)登记费:由买受人交纳。 住宅:80元/套; (三) 物业管理 公共资金:由买受人交纳. 住宅: 砖混结构 15.6元/平方米; 钢结构 ,钢、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16.8元/平方米。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五)证书印花税:由买受人交纳,5元/本。 (六)契税:由买受人交纳 住宅:购买房屋 建筑面积 144㎡(含))以下且只此一套的,按交易额的1.5%交纳; 房屋建筑面积 144㎡以上或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按交易额的3%交纳; (七)合同印花税:由买受人按交易额的5‰交纳。 三。领证时需携带的证件 1、交费 票据 (验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验原件); 3、收件、计费回执单(收原件)。 友情提示: 办证 和领证时,需当事人到场,若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或公证 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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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义上的单位集资房由单位职工共同出资修建,房屋的总体产权掌握在单位手中,因集资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规章条例的限制,规定的是单位集资房在一定期限内是禁止买卖的,那么单位的集资房产权归谁呢,购买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单位集资房产权归谁一、该幢房屋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只是该证的使用权人为单位,并不是个人;如单位原属于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划拨使用,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就为划拨。二、根据国家对企业改制及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所使用土地在进行利用过程中,必须经上级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置。三、如该幢房屋使用的是一本大土地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先行办理土地证宗地分割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一般包括聘请测绘公司测量宗地费用和土地使用证登记工本费,均价为每户150元左右),由一本大土地证分割为每家一本的小土地证。四、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在发生转让使用权的同时,必须先行办理使用权出让审批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的相关规定是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缴纳(也就是买方),一般的缴费标准是按照房屋买卖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进行征收。单位集资房购买需要注意什么购买前首先要了解清楚所购集资房职工的出资比例、了解卖方与单位之间有无约定,建议购买前先前往卖方单位了解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设定了哪些条件?单位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等等,建议仔细查阅卖方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合同》的相关规定。其次,双方要明确房产过户所需税费的承担方及不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等。后,现实中,部分集资员工在与甲方已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转让给乙方,且已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甲方无法取得该房的权。集资房可以买卖吗?(一)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二)集资房买卖存在很大的风险。1、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2、集资房有一段过渡期才可以买卖: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3、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房产证有有安全保障:集资房一般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的房屋,由于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则上单位还有一定补贴,因此集资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一)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为大限度地避免风险还是请教专业的律师帮您列明转让合同的条款更好,如已经办理了过户,依据合同出现纠纷也能主张赔偿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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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的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单位办理的是大产权证,也就是国家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国家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样的房产证与正常的商品房的房产证的公示效力是一样的,当然没有什么风险。另一种情况是单位办理的是小产权证,也就是单位内部房产部门负责发放的产权证,这种产权证只在单位内部承认,对社会没有公示力。不过,这样的房屋如果各项手续齐全,买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风险, 产权人的过户都是由单位的房产部门给办理的,只是不能用来抵押贷款,可以正常居住使用。单位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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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过户取决于用地性质和你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过户集资房按权证划分,一般来说有下列两种:1、村委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农村集体用地;2、一些国企或事业单位(如**、医院等)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产业/工业用地;这两种性质的用地无论什么情况,都无法办理所谓的“过户”,因为此种用地属性无法在房管局进行相应的备案,也就是说这种房子是没有不动产证的,对个人只有使用权益没有归属权益。但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1、事业单位取得划拨土地,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更改用地性质为“住宅”,才可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属于企业红利,员工只需缴纳一定的金额(远低于市场价格)即可对产权进行买断,并进行房产备案。这种房子可以进行正常社会交易及过户;2、有的村委小产权房过户需向村委进行过户申请,缴纳一定过户费用后则由村委办理过户手续,但这种过户形式只是在村委管理范围内有保障,从市场监管方面来说不具备合法性,因为小产权房本来就无法办理红本,也就没有所谓的“过户”一说,除非国家政策有倾斜为小产权房洗白变成红本房(即拥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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