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于该规定比较原则,无法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因此,相关政策又作出补充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时,可以转让多余的住宅,但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转让人合法拥有两处以上住房;2、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条件,但实际未获得宅基地及住房;3、转让行为获得其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曾经,因宅基地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并不常见,然而随着土地征收范围的扩大、补偿标准的提高,大部分人看到了宅基地房屋的**空间,许多卖方反悔,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面对这种情况,买方应当如何维护权益呢?农村宅基地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无法为您提供一个“万能钥匙”,使所有问题都得到解决。在转让或者征收的过程中,买卖双方一定要慎重。已经购买宅基地房屋的人遇到卖方反悔或征收时也不要一味地认为自己就是“违法”的。所有的法律问题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是应当尽早的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全部3个回答 >有谁知道农村宅基地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141****5481 | 2018-12-24 19:55:50-
143****5527 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现在也可以买卖,不过,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不能向外村人出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18-12-24 19:56:15 -
133****7615 房子可以买卖,但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如果那户村民本来没有宅基地,经村委会同意,可以作为那一户的宅基地使用,那么那一户可以享受那块宅基地的权益,如果那户本来有的话,那么那份协议关于宅基地的部分是无效的。
现在在农村这一类的买卖事实上有很多,也有诉讼到法院的,各地的法院对这种情况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是作无效判决,即认定协议无效,由卖方退还买方的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所有物返还卖方,如北京、河南等地;有的地方是判决“合同无效,有效行为”,即认定协议无效,但所产生的后果有效,买方享有该地块的相应权益,如浙江等地。 2018-12-24 19:56:10 -
132****3839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18-12-24 19: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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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可以买卖的,要看什么情况,如果是村委会的宅基地,比较麻烦,必需是本村村民,没有房产才可以买。如果是居委会的宅基,由于是国有性质,可以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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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有宅基地证但不可以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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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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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过户,但只限于过户给本村集体的人,转让给非集体的人,没有法律效力。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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