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根据该项政策规定,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在售房时承诺将在1年内以配偶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重新购房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收取(否则直接以税款计征),1年后重新购房的,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1年后未重新购房,保证金自动转作税款。个人申请退还保证金,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办理.并提供如下证件:1、卖房时卖房人身份证复印件2、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复印件3、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缴款单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是收取保证金的协议单位)4、售房税款完税证及售房不动产专用发票复印件5、新购房契税完税凭证、新购房发票、新购房产权证或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同时要提供上述提及证件的原件校验无误后,才能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超级经纪人网 为你解答
全部9个回答 >二手房税政策是什么啊?
144****9749 | 2018-12-20 2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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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554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国家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虽然税务部门规定了各税种由买方或卖方来承担,但在北京二手房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卖房拿一个到手“净得价”。
一、卖方承担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于199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文件规定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规定了该个人所得税。但那时候采取的是自愿申报,而非强制征收。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08号),要求自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率为20%,根据《通知》,此税正式由自愿申报变为强制收缴。同时,在本《通知》中还进一步细化纳税计算方式,明确表示个人所得税缴纳按照差额征收,即“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依次,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108号文件同时还根据原有房屋产权的类型分为以下若干种计算方式:
①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即商品房,个税=(转让网签价-购买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转让该套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卖方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高10%装修费用、房款利息等)*20%。
②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即个税=(转让收入-购买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卖方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高15%装修费用、房款利息等)*20%
③已购公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即已购公房,个税=[转让收入-(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卖方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高15%装修费用、房款利息等]*20%。
为了保护普通市民的合法权益,108号文件同时对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也有相应的优惠规定,即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以产权、完税凭证为界),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政策仍然沿用上述通知的缴纳方式,即
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
中央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走向和宏观经济发展局面,先后在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2015年发布通知,多次调整二手房买卖中营业税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式,希望通过税收工具来达到调节市场的目的。按照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做如下调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的税率为转让价格的5.6%(远郊区县为5.5%)。
(3)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踏实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二手房交易中正常情况下该税的征收标准为向房屋交易中的买卖双方各收取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换领新产权证的买家还需另外交5元。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收印花税。
(4)综合地价款
综合地价款是专门针对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的一项费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和《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出售该经济适用房,同时还规定,该类房屋出售,产权人应按照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这里的“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的70%”就是我们说的综合地价款。
二、买方承担的税费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得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纳的范围: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赠予和买卖等。
征收依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土地出让金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这类房屋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计算公式为: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1%。“当年成本价”,北京城八区为1560元/平米。
因此土地出让金的公式为:建筑面积15601%
2018-12-20 22:13:37 -
135****6654 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2018-12-20 22:13:25 -
134****7567 二手房需要交纳以下税费:
1.营业税:税率5.55% 卖方缴纳;
2.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 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5.测绘费: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 。
2018-12-20 2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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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那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之内都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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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新二手房税费政策还没有公布出来温总理的意思是,继续加大对房地产的投资力度。其实很简单,现在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时候,不管那些国家都是依靠出售土地来获得大笔资金,中国也不会例外!起码还有40年%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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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税费会因产权类型不同以及房产证填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 二手商品房税费: 二手商品房就是业主从开发商手中按照市场价直接购买后上市出售的房产类型,但是经济适用房不属此类。 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名词解释:非普通住宅——凡是“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的,属于非普通住宅,反之为普通住宅,此外,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宅待遇】。 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个人所得税: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名词解释:合理费用——合理费用一般是指业主在购房时所交纳的税金、贷款利息、装修费用、公证费、手续费等,但是需要提交相应的凭证,如装修款发票等。】如果房产已经满5年的,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否则依旧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业主在出售该房产当年内计划再行购置房产的,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将个人所得税交纳,在1年内重新购置房产后将相应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退还。 ● 房改房税费: 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北京市市区目前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价房改房以外,还存在有“优惠价”、“标准价”两类房改房类型,标准价和优惠价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纳部分款项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优惠价、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6%,交纳该款项后就可以按照成本价房改房有关规定上市交易了。 ● 经济适用房税费: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予相应税费减免和补贴的住房类型,所以该类房产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较多: 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关规定纳税; 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规定5年之内只能原价转让,所以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个人所得税事实上是不需要交纳的,满5年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旧需要纳税; 经济适用房的“5年之限”:1、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名词解释: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要求如下: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属于无房户或者家庭平均住房面积未达到**低标准的、北京市城镇户口居民或者《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省市来京人员】;2、交付使用已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任何中国公民,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还有一类“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 关于土地增值税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次,对于居民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在土地增值税的缴纳上,大多是采用了按照成交价格的1%缴纳的方式。 ● 有关税费减免的规定: 1、拆迁居民可以持拆迁证明免除与拆迁补偿数额对应部分的契税; 2、一年内卖旧买新的可以免除出售原房产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交纳到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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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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