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赔偿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在房地产行业,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在这里提醒买房人,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开发商首先要对房屋质量负责。购房者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签合同时房屋质量赔偿一定要写进合同。
房屋质量问题谁负责?该找哪个部门?
131****5680 | 2018-12-20 00:53:24-
143****9003 规划设计问题的主管部门是市规委,如日照、楼间距、户型、构件与现行技术规范严重不符等问题,都可以找市规委法治处等部门协调。
工程质量的主管部门是市建委、质量监督站,诸如层高、漏水、渗水、裂缝、劣质管材等与工程相关的问题,都应向此两部门投诉。
物业管理及收费的问题是由市区房地产局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
另外虚假广告引发的问题,应由广告行业的主管部门市区工商局解决。 2018-12-20 00:54:17 -
158****2145 估计投诉哪都没太意义,
原发商建,且家,没合同约定范围内.于走道门,更存违约结构问题
能说明发商(包括设计单位)属草包级.墙漏水向发商投诉。
再行技术质量监督局建委反映.
现漏水问题.应家,其住户起投诉反映,力量.房住几,搭雨蓬肯定行.
墙漏水说明墙水泥,防水做都,难修复工程. 2018-12-20 00:54:12 -
154****4543 一、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极其重要,他不仅关系到居住人生命安全,而且还关系到居住舒适程度。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当用正当且有效的方式维护权益。
二、投诉方法
1、与开放商直接交涉
①准备证据和材料
②确定房屋质量问题提供给开发商,开发商若不认可,可申请房屋评估机构来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来确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③与开发商协商,阐明问题提出合理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④房屋被确定有质量问题后,就可确定开发商造成违约,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a、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修复,并排除相关隐患,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向消费者交付房屋。
b、要求解除合同:若不想要这套房屋,基于开发商违约在先的行为,可要求解除合同,属合法要求。
c、赔偿经济损失。
2、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①消费者协会网上直接投诉
②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③拨打全国热线电话:12315
3、找负责的行政主管机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质量问题:找建委(主管机关)
房屋合同问题:找工商局进行申诉
4、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
前提条件: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
只有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则不予受理。
5、到人民法院起诉
a、购房者手中掌握着开发商侵权事实的充足证据,且通过一般的调解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购房者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优点:**具权威的一种方式,它是针对前4种方式无法解决争议的一种更有力度的解决方式。
c、缺点:周期较长,程序教复杂,对此应有充分的准备。
6、其他途径
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 2018-12-20 00:54:08 -
141****1160 可以向当地房管、建设部门投诉,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或仲裁)维权。 2018-12-20 00: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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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938 一、房屋销售问题可以向当地房管局部门反映,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住建局和监理公司反映。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2018-12-20 00: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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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诉讼程序之外,需要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流程:单方或与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向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提出鉴定申请,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2、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进行鉴定的流程: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明确鉴定内容,选择司法鉴定机构,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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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品房性质,就需要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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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家的房子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由开发商对渗水部位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保修责任,你可以向当地建设局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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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应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由于没能行使注意义务致使自己没发现明显房屋质量瑕疵的,开发商可不负责任,由购房者负责维修。而对于隐蔽质量瑕疵的处理,购房者应在鉴定部门检验过后,及时向开发商提出,由开发商应承担责任。房屋质量瑕疵程度较轻的,开发商应负责维修,或适当减少房屋价金;房屋质量问题较重,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针对给购房者造成的财产及人身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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