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登记记载的同住人共同签名的书面申请书;(2)《经济使用住房转让申请审核表》(3)原《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4)《房地产权证》;(5)身份证;(6)户口簿;(7)其他相关材料。
全部4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遗嘱问题?谁知道介绍下呗。本人在线等。谢谢哈!
134****2663 | 2018-12-14 18:46:51-
158****8114 经济适用房一般是5年之后才能过户。合法的遗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8-12-14 18:47:22 -
148****5803 经济适用房在几年内可以继承还要看当地政策,一般来说购买5年以后就可以取得完全的所有权,继承还是交易都可以.
如果不到5年,则继承人必须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否则,如果一定要在5年内开始继承程序,房子会被国家回购,只能继承回购款.
所以,需要按照你的实际情况办理继承,
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再按照你的实际情况,是等五年之后办理继承过户住房,还是现在政府回购,继承人继承回购款。 2018-12-14 18:47:12 -
142****4301 朋友赠送的一套经济适用房是不能办理遗嘱的,原因是经济适用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2. 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3. 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2018-12-14 18: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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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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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你的情况应该是集体土地,如你所说的情况是可以建房的。理由是:多子女户,有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无房结婚的可以申请分户,但其父母须随其中一个子女居住。具体流程:1在所在乡镇的规划、国土站领取申请表。2在所在的小组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农户通过并签字后,在村委会签署意见,再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批。3所在市的国土部门对建房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核发《建房资格认定书》。4持资格认定书到市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到国土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建筑单体方案到规划申请划线,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5房子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国土、规划、房管部门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房产证》。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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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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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案情,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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