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上网上找,个人总结的几点,简单写在下面: 一,五证二书(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取得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中二书可能在办入住的时候才有. 二,注意问房屋的使用年限,一般住宅房为70年,但是也有50年,60年不等的,如果要考虑以后转手的话,使用年限越长当然越好. 三,注意你买的栋数的周围环境,周围景观的大小,周围建筑的性质,与周围建筑的距离,周围建筑的高度.**好的情况是与周围的建筑比较远,景观大,视野面的建筑比所选楼层低. 四,注意朝向,**好是坐北朝南,南北通透. 五,注意所选栋号距离出口的远近,没有噪音的情况下,越近越好.出入方便.还要注意所选栋号距离噪音源的远近. 六,问下一停车场的位置,考虑下出入方便. 七,至于房型,一般跟据家庭需要来选,一楼已说得非常详细了,在此不多话了.
全部5个回答 >朋友们说说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
155****6087 | 2018-12-09 22:27:55-
141****6233 二手房
你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得到,购房合同,房产证,契税收据,购房发票,印花税票,中介费协议收据,办物业基金过户等,关键是房产证和购房发票。
买房子时注意的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购房流程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2018-12-09 22:29:14 -
136****1495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的八大事项 :
一、商品房销售的条件
1.商品房销售分类: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商品房现售的条件:A.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B.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C.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D.已通过竣工验收;E.拆迁安置已经落实;F.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G.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3.商品房预售条件: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要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具备如下条件:A.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同时,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要检查卖方是否取得“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般只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能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定了哪些房屋是可以预售的。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商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这是防止卖方到期无房可交或不能取得产权证的关键环节,因为有关部门经过审查后,只对符合预售商品房条件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没有许可证的期房是万万不可预购的。
禁止的销售行为:A.不得返本销售;B.不得返租销售;C.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二、土地使用年限
1.土地性质决定期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事件。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A.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B.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E.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不管是一手还是二手,其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许可的时间来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2.开发商逾期开发减少年限: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10%开发商主动告知了土地使用权年限情况,履行了告知的义务,购房者仍自愿购买的,可以认定购房合同是据实签订的,应当认为开发商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约定及附属义务法定条款,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倘若90%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且出售者与购买者签订的合同中土地使用权年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就构成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地司法部门可以联合建设等职能部门,责令开发商退还多收取的土地成本费,或者责令其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予以续展、补足,也可以由其支付费用而由买受人办理续展手续,通过多种途径,来弥补购房者的损失。土地使用权到期: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购买现房因有实物存在,故只要自己认准,选好中意的房屋,依法办好手续,就再无其他风险了。但在商品房买卖中,更多的是期房买卖。即消费者在按规定交付定金或者首期付款时,所购房屋还不存在或正在建设中;开发商的售房行为是一种预售行为。虽然预售商品房对活跃市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及实现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显而易见,这种销售办法也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消费者为此承担着极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交了钱而**终买不到房的现象。 2018-12-09 22:28:58 -
157****7534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2018-12-09 22:28:49 -
143****7824 购买商品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一、签定合同之前,详细审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重要的证件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如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二、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三、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四、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签订授权委托书。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的必须在签约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五、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审查
1、项目建设依据和商品房的销售依据。仔细核对开发商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仔细核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对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购房人应该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特别注意有关建筑面积的内容。
3、协商购买房屋的计价方式,是按照建筑面积结算、按照套内面积结算还是按照套即单元来计算,北京大多数开发商大多采用第一种,但也有开发商按照第二或者第三种方式计价,三种计价方式都可以使用。
4、所购房屋的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是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和开发商容易产生争议的一条条款。建议购房人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即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5、付款方式与期限,根据购房人的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形式。
6、买售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以及开发商可以解约的条件,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对等。
7、房屋的交付期限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8、房屋的交接条款。开发商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9、产权及相关证件的保证条款,开发商要向购房人保证房屋没有抵押等法律纠纷。
10、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对于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应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及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
11、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应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房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
12、保修责任。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开发商应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责任,提供相应的保修责任。
1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 2018-12-09 22:28:38 -
153****1052 购房作为较大的交易行为,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俗话说家是心灵的港湾,但是一碰到漏水、水管堵塞破裂、墙砖等一系列问题这将是一巨大损失,属于欺骗行为。建议以下几点。
第一、证件齐全,开发商销售房屋必须五证齐全。
第二、合同审核。
第三、验收房屋。
第四、审查有关证件,房屋质量,交房费用涉及的一系列费用等。 2018-12-09 22: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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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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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根据购房合同的内容,向开发商核实真伪,同时了解开发商是否具有开发销售房屋的资格,为什么没有房产证。2、如果,发商具有开发销售房屋的资格,是因为对方贷款的原因,没有领取房产证。则应在对方解决贷款问题后,方能购房,并按规定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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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小产权房是禁止买卖的,不能保障购房者后期的合法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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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即: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一、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①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②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二、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设施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积;(2)各单元与楼房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1)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因此,商品房销售面积公式还可表达为: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1+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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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根据购房合同的内容,向开发商核实真伪,同时了解开发商是否具有开发销售房屋的资格,为什么没有房产证。2、如果,发商具有开发销售房屋的资格,是因为对方贷款的原因,没有领取房产证。则应在对方解决贷款问题后,方能购房,并按规定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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