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死亡证明或入伍通知书等证件。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新修订)》第一节 死亡注销 第四十七条公民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死者家属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联办理死者户籍注销手续,加盖第三、四联公章(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死亡者,第四联无需公安机关签章)。第二联由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永久保存。 第四十八条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第四十九条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的,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第五十条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宣告失踪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失踪登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第五十一条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死亡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第五十二条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书面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无法查明公安派出所的,暂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治安、交管、刑侦、消防等有关部门对非正常死亡公民出具死亡证明的,应当抄送非正常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二节 入伍注销 第五十四条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 第五十五条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依据人民武装部门提供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经书面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后,可以直接注销其户口。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服现役公民未注销户口的,经调查核实并书面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后,可以直接注销其户口。 第五十六条对因入伍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在其户口页上盖章注销,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第三节 出国(境)定居注销 第五十七条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由本人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并收缴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出具户口注销和身份证缴销证明。 第五十八条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定居签注或单独赴台湾定居签注的,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注销户籍通知书》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出具户口注销和身份证缴销证明。 第五十九条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应当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已加入外国国籍但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被授权的可签发外国人签证证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注销其户口。 第六十条对因出国(境)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在其户口页上盖章注销,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第四节 其他情形注销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户口或属其它非法登记户口的,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治安)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并按规定注销非法或者错误登记的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第六十二条经确认属于户口注销情形的,应当在当事人常住人口登记表等簿册上登记注销原因,并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销户口信息。
全部5个回答 >注销国税需要什么材料?
146****5373 | 2018-12-09 14:52:13-
148****8768 条件报送资料:
1.被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2.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
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5.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6.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7.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的纳税人: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以上列举的资料是一般注销流程所需资料,税务机关可能会针对特定情形减少或增加要求报送的资料,我们在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应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来办理。 2018-12-09 14:52:58 -
152****3360 个体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一下资料:
1、注销水务的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 包括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个体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程序:
1、先去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2、到你当初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地税局、国税局填写一份注销申请表就行。
3、带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刻了公章还得带上公章。
4、到你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写一份注销申请表就行。 2018-12-09 14:52:41 -
144****8892 公司注销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原件);
2、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
3、发票及发票购买簿;三年的申报表;三年的年报;三年的凭证,总账,明细账;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原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7、法人的身份证明;
8、原公司章程(复印件);
公司注销一般比较费事,费时,费力,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找别人帮忙 2018-12-09 14: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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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条件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不是自己想注销就可以注销的,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才能够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申请表如果自己满足注册公积金的条件之后,接着就需要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办理注销单位或个人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自己所在的单位应该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转移手续如果我们已经找到新的工作,有新的单位接收我们,之前的老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封存账户如果我们目前没有工作,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我们的单位应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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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柜台打印《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去贷款中心(档案中心)领取房产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的资料(也有银行前台部门直接帮你领取),带着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资料去产权登记部门注销抵押登记。不同银行流程略有不同,详细可以咨询一下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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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民正常死亡的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②、公民办理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的,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③、公民回国定居的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恢复户口手续。④、公民参军入伍需持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⑤、复员退伍战士入户需持市安置办的退伍落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户口簿》,部队军官转业入户需持市人事局转业落户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现分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6、因重复申请户口的注销流程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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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灭失(拆除、倒塌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和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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