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4.1 新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4.4.2 公共绿地总指标不应少于1m2/人。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绿化面积规定是怎样的?
135****4843 | 2018-12-06 20:19:04-
135****4802 绿化环境是居住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有着净化空气、丰富景观的作用,同时也是居民的交往空间和活动场所,打破了多年单元住宅那种"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增进了邻里的交往,扩大了"家"的范围。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
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就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观赏使用。 2018-12-06 20:19:39 -
151****5835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三点标准:
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就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观赏使用。 2018-12-06 20:19:34 -
148****3039 环境是居住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志,小区里的绿地不仅有着净化空气、丰富景观的作用,同时也是居民的交往空间和活动场所,增进了邻里的交往,扩大了“家”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
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小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活动的要求。
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
4.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2018-12-06 2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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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所写的面积包括了分摊的公共面积,所写的你的房屋面积是等于屋内实际面积加上分摊公共面积例如电梯,楼梯间等等、所以你不妨加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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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面积误差有哪些法律规定 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则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屋建筑面积误差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误差绝对值的大小,通常分为2种情况: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举例说明,假如合同上写的房子面积是100平方,而实测面积是106平方,多了6个平方。根据法律规定的3%原则,也就是3个平方是不用另外付钱的。超出的那3个平方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平米价格付给开发商的。反过来如果是少了6个平方,也一样是 3个平方不算,而少的3平方由开发商双倍赔给购房者。 二、买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处理 1、当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时,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一)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二)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三)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根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放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样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含),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放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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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层”为单位计量,每一层的高度国家在设计上有要求,这个高度就叫层高。它通常包括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层高的定义: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楼面层高楼面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或二层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结构层的垂直距离。楼板面至屋顶面的垂直高度也包括楼板面至房屋顶平台面的高度,但房屋顶面或平台面都不应包括隔热层的高度。楼面或地面也不应包括装饰层的厚度,例如用于装饰而铺设的木地板、塑胶地板、瓷砖、石材板料等块料面层的装饰厚度。我们所指的层高一般均指的是楼面层高,这种层高的定义和解释已得到了认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细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以求得共识。结构层高在有些学术著作和文件中,也有提出使用结构层高的问题。结构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结构层层面的垂直距离。房屋建成以后,房屋各层的结构层层面已被上层构造层层面所埋盖,这对实测和以后复测或检测都很困难;另外结构面是一个粗糙的不平表面,无法进行更为精确的测量。所以以房屋的结构层层面作为测量的参照面尽管也是科学和可行的,但困难较多,而且也不适用于更为精密的测量,因此很少用于房产测量。中线层高中线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层厚中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线层高的根据尚不清楚,是否是因为《房产测量规范》中计算房屋建筑面积采用中线尺寸而仿效之,不得而知。楼板层、屋顶层都可根据层的厚度找到层厚的中线尺寸,测量参照面也存在;但地面之底层的中线位置却很难找到,是一不定值,需要另行进行专门的定义。所以以中线尺寸来定义层高是不可取的。净高根据上述层高的定义,有些建筑物就无法测量出层高,例如地下室的入口处、窑洞等建筑物就测不出层高。为了保证人民**基本的活动空间,建筑物空间的高度应使用净高这一标准取代层高标准,这已达成共识,净高标准的要求在全国也应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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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积误差产生原因1、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在合同中标明房屋的面积,而在验收房屋的时候根据测量出来的房屋面积,两者的面积误差应不超过3%。面积误差包括多了和少了两种情况,有些是交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2、公摊面积大小不同公摊面积增加,相应地其套内建筑面积必然减少,所以有的购房者认为的房屋面积误差其实跟公摊面积的大小有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面积组成部分出现误差,都称为面积误差,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二、遇到面积误差怎么办?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误差小于3%如果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2、误差大于3%如果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误差比值超出了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可予支持。另外如果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但是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开发商承担;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三、如何防止面积误差带来损失?1、合同签约时购房者一定要学会在购房合同里通过条款维护自己的利益。(1)为了防止面积误差带来损失,要在合同里把面积条款写清楚,明确房屋实际面积;(2)为了防止面积误差带来损失,明确公摊面积;(3)为了防止面积误差带来损失,要明确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2、验房收房时为了防止面积误差带来损失,购房者在验房收房时,应该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然后将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进行比较。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实测面积测绘报告》,购房者应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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