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申请土地使用权如何做?谁知道详细说说呗。
132****2294 | 2018-12-01 1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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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719 1、办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内容包括:(1)申请出让的宗地位置及面积,即坐落、四至、土地面积;(2)申请出让宗地的权属现状(即现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物现状;(3)申请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包括文件依据及规划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4)已取得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主要有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征地、划拨的文件等;(5)开发建设计划情况,包括投资总额、投资进度、计划开工竣工日期等;(6)申请建设项目的特殊情况;(7)申请出让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是否有需按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并明确划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用途等;(8)提出申请出让的请求以及申请人的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18-12-01 11:19:39 -
154****2370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第二十六条 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七条 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第二十八条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依法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2018-12-01 11:19:16 -
135****7218 办理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叫土地登记,主要依据是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国土资源部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018-12-01 11: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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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接到决定书30日内,可以乡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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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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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文件依据:财税〔2016〕47号)一般纳税人转让转让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11%)× 11%(文件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小规模纳税人 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文件依据:财税〔2016〕47号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3%)× 3%(文件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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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是无偿取得的,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一般无权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因此如果用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的话,就属于出资财产存在瑕疵的情况;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使其成为可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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