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高院的规定,在审判阶段,如果买方要求办理过户的房子已被法院(本法院或其他法院)查封,审判法官是不会支持办理过户请求的。尽管该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效,但因法律上履行不能法院并不支持办理过户。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方在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入住。且自身没有过错的,法院是不应该查封该房产的,已经查封的,买主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维护权利。
全部3个回答 >有谁清楚买的房子被查封怎么办?
131****4797 | 2018-11-27 21:09:37-
144****1129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018-11-27 21:48:34 -
137****6045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表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也就是说,只要购房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已实际占有、没有过错,那么即使买到查封房,只要你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作出说明,法院就会将房屋解封。
但是,如果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那就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当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前,购房者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对查封予以解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
第二种,当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后,买卖双方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除买卖合同无效之外,其行为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司法查封拥有绝对法律效力,在查封期间是绝对不允许处分和流通的。 2018-11-27 21:48:29 -
131****6586 一.什么是查封?
查封,是指有权采取查封措施的国家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采取的限制处分的行为。
交易房屋被查封就是指在交易过程前或过程中,该房屋被法院等国家机关采取查封,导致该房屋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二.常见的九类易导致查封的房屋
1.诉前保全的房屋;
2.交易房屋是违章建筑;
3.产权不明导致的纠纷的房屋;
4.交易房屋一房多卖;
5.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
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
7.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8.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
9.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
以上只是实际操作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易导致查封的房屋,但不仅限于此哦!
三.“签前查封”与“签后查封”的风险
1.“签前查封”的风险
a、购房合同无效
“签前查封”就是签署购房合同前房屋被查封。签约前被查封的房子,尽管签署了购房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即为无效合同。
原因: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
b、购房款难追回
如果因业主债务问题导致的房屋查封,那么极有可能购房者提前支付的购房款没有办法要回。
2.“签后查封”的风险
a、合同无法履行
签署购房合同之后房屋被查封,尽管购房合同有效,但是被查封后房屋限制转让,在房管局也会被标注为“已限制登记”,这时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买方只能按照购房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b、房款难追回
房屋购买人签订了买卖合同,面临着已支付的房屋款项无法追回的风险。
四.签署购房合同后发现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处理?
卖方:
1.核实房屋被查封的基本情况,包括查封原因、查封金额、查封法院等。
2.将查封状况告知购房者,并不再接受购房款。
3.跟查封申请人沟通,是否可以解除查封或者查封其他财产。
买方:
1.询问卖方房屋是否能够解除查封,切不可用自己**款帮助卖方解封房屋。
2.如果无法解除查封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可根据购房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五.对遇“签后查封”购房者的法律保护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六.房子“没房本儿”能被查封吗?
“无房本”的房屋是可以进行预查封的,待房屋产权证书下发之后,预查封登记转化为查封登记,且效力等同于查封登记。 2018-11-27 2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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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高院的规定,在审判阶段,如果买方要求办理过户的房子已被法院(本法院或其他法院)查封,审判法官是不会支持办理过户请求的。尽管该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效,但因法律上履行不能法院并不支持办理过户。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方在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入住。且自身没有过错的,法院是不应该查封该房产的,已经查封的,买主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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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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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封法院查封的房产是针对房屋产权人的,说明房屋产权人有失当行为,所以法院查封了其名下资产。若查封后房屋产权人不能及时偿还欠款,那么该房屋有被拍卖的可能,房屋的拍卖所得,要优先保障银行的抵押权,银行优先受偿,之后剩余的款项才能用于下一位债权人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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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重要的要做的就是找到卖方,不要让他消失了。房交所一般都会规定在你交件到房交所后,有7个工作日的审核期,如果在这个期间出现查封的话,是不能办理流程的。你现在只有拿你们签定的买卖合同进行协商,认定卖方违约就行了。还有就是一定要弄清楚是在受理前被查封的,还是在受理后被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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