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那么我们除了土地所有权,我们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呢?在土地权属有纠纷时该怎么办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确定土地权属,简称土地确权。其中狭义的土地权属,是仅指依照法所确定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还有他项权利的归属。即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其项权利归谁所有。广范意义的确定土地权属,是指依照法律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不只是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主体,而且还包括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客体以及内容。因为具体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是主体、客体、内容这三者的统一体,所以要确定土地权属人们会更多地采用广义上的概念,那就是确定土地权属其实就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 一、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①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书; ②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占用、划拨、出让的文件; ③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④司法机关历史上已做出的处理争议的法律文件; ⑤人民政府处理争议的文件; ⑥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农民建房用地文件。 土地确权和打官司是一样的,重点看的还是证据,如果土地在他们地界,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而你又没有调换土地的相关协议,那土地确权给对方的可能性就很大 二、土地权属纠纷解决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宅基地土地权属证明怎么开?
153****2042 | 2018-11-26 19:33:04-
146****7592 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 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18-11-26 19:34:19 -
155****1896 农村宅的基地证明就是农村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证明。宅基证上是谁名不是说谁就拥有这块土地,而是拥有了这块地使用权。
宅基地的证明办理流程:
1、由村委会出书面的申请材料。村委会要依照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
2、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由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
7、宅基地平面图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
以上资料先由村委会审批之后去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相关的部分发放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2018-11-26 19:33:27 -
131****2522 1、办理农村房产证明必须是当地农村人口;
2、带上你的宅基地证,和你的农民身份证明
3、办理农村房产证明到当地乡镇国土、村镇建设部门
1.写份“用地申请”。在“申请”中注明你建房的面积、地址,递交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领取“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表”填好相关内容。
2.持“审批表”请社、村签上同意你修建的意见,盖好章后返回该所进行审批。
3.如果符合条件的,当地国土管理人员到场进行勘界划线工作后,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给你,即取得了用地的合法手续。
4.新房建好后,能不能办“房产证”的问题:就要看当地建设部门在办理该证没有;若在办理,是可以办到的。
5.看你买的房是商品房或农村居民用房。若是商品房,一定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若是农村居民用房,情况就复杂些;是本村的或是外村的,符不符合买房的条件,这些都要考虑。但无论如何,你都要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土地权属变更才安全和保险,即把卖方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变更为你的土地使用权。若当地在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证》,你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把卖方的房产变更为你的房产,即取得你的合法的“房产证”。 2018-11-26 19: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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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次性解决土地登记所需经费。这些费用当中的土地权属调查费是什么呢?土地权属调查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含义 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及权利所及的界线、位置、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实地调查与核实。 权属调查时地籍调查的重要环节,是地籍测量的前提和基础,其调查单元式宗地(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是一件为土地法律登记奠定基础的工作,既要真实地记录实地土地权属的状况,也要包括土地权属主体认定的状况。调查成果经土地权利人认定,便可同地籍测量的成果一并作为审核和制作土地权属法律文书的基础。 二、土地权属调查收费标准: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 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高不超过700.00元 2、企业土地 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00元,**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0000**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0元,**高不超过30.0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 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0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00元。 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查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7、**、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8、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三、土地权属调查费使用比例与管理 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和注册登记、发证工作的经费,94%留给县(市)土地改部门使用;3%上交省级土地管理部门;3%上交国家土地管理局(由省级上管理部门代收代交)。上交部分主要用于省级和全国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开发、建立档案信息等为下级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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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其实就是土地确权,简单的来讲就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其他权利归谁所有。在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参考一些依据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参考人民政府所颁发的土地证书,或者是参考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占用以及出让的相关文件。在遇到土地确权纠纷之后,可以通过以下这几种方式来处理:1、假如说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的权利存在争议的话,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自己协商解决,这样是最好的。2、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了,那么可以由本地的人民政府来处理。假如说是单位和单位之间出现了争议,那应该由县级以上的政府来处理。如果是个人和单位之间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的人民政府来处理。3、假如说当事人对处理的决定不太满意,那么可以在拿到处理决定通知的30个工作日内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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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还有就是对应上述两种权属证书依法抵押后,所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其也应划作权属证书范畴,区别其使用者为抵押权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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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说的土地纠纷只是单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纠纷,则该类土地纠纷属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一般而言,律师费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但如果是土地转让等合同纠纷,那么该类纠纷就属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根据规定,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诉讼标的额 1万元以下 (含1万元) 500元,律师费1500元/件;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按2%—5%收取;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按1.7%—3.5%收取;50万元至100 万元(含100万元) ,按1.4%—2.8%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 按0.7%—1.5%收取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按0.4%—0. 8%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高不超过 0.4%, 双方协商确定。这个标准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只能作为参考标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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