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的作用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二、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不予确权的情况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全部4个回答 >房屋确权条件是什么啊?
135****9481 | 2018-11-21 22:12:52-
157****0434 1、城镇户口不能登记农村房产。第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四章规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可以申请房屋登记,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2、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四套房屋都应该是遗产。 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财产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向房屋登记部门提出异议。房屋登记办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房屋登记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屋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有权追偿。
2018-11-21 22:13:45 -
155****3760 农村房子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
农村房子确权需要以下四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而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来源合格合法。
(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房屋确权的三个政策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
2018-11-21 22:13:38 -
153****0014 一、一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
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
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二、一个简便的方式:家庭内部订立分家析产协议
1、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依法受法律保护。如果怕以后有麻烦,公证一下更好;如果对法律不太懂,请个懂法律的,写个协议。将来如果有纠纷,法庭审理时,这个协议是**有力的证据。
2、也可以依分家析产协议,到房屋管理部门,分别办理各自的产权证。不便各自办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注明各自的份额。 2018-11-21 22: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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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房屋指的就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处分和占有的权利,在确权之后就是唯一的物权,是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他项权利的确认和确定,而且在确定的时候,土地确权机关以及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够对土地进行确权。房屋确权登记步骤:1、宅基地所有人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2、进行土地登记和资料的初审。3、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除此之外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4、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够进行确权的,如果是以下的这几种房屋就没有办法办理确权登记: 1、乱占耕地建房。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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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是指,在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时,通过法律手段对房屋权利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进行登记确认,以确定房屋的权利归属关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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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居民来说,**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农村房屋确权和房产证的区别:房产证包括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证,而产权证仅局限于房屋所有权证,以后房子要交易的话或者是做贷款没有国土证是不行的。掏钱买房就必须办理由国土局和房管局发放的《房地产权证》。一般重庆买房就需要缴纳契税和大修基金的。这个政策都执行好久了。自己把当时交钱的票据好好看看,如果交了的那就要开发商负责。要办前者。它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后者不可以。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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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登记指的是在进行房屋登记之后,可以有效保障房屋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执行占有、使用以及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完全物权,并且在经过房地产权属登记之后,在之后进行权属变更以及转让或是评估抵押等产权变更时,作为法定的依据。而目前在登记的过程当中,针对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登记,户主代表全家人进行签字确认。对房屋确权登记之后,并不影响房屋的买卖,尤其是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在自身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但无法转卖给非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人群。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后,能够更为清晰的保障农民的房屋产权,尤其是自身的财产权益。在进行初始登记以及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过程当中,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填写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