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是指房屋权利因房屋或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权利主体灭失等而进行的登记。以下几种情况均应申请注销登记:(1)房屋灭失,所有权的要素之一客体灭失,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房屋所有权人未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而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原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也不复存在;(3)他项权利终止,抵押权是因主债权的消灭,如债的履行以及房屋灭失或抵押权的行使而使抵押权归于消灭。典权是因典期届满、出典人回赎或转典为卖、以及房屋灭失而使典权归于消灭。房地产权利丧失时,原权利人应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文件。无权利承受人或不能确定承受人的,由登记机关代为注销登记。
全部5个回答 >房产赠与登记怎么办理呢?
131****7021 | 2018-11-21 21:49:08-
145****2079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2018-11-21 21:49:49 -
141****1013 在房地产交易中,赠与是区别于买卖的一种房地产转让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不可以撤销: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财产权利是否转移,均不得撤销赠与;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三、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理由,赠与合同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已履行的部分不能被撤销。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被撤销:一、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且不存在法定的不可撤销事由的;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四、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五、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六、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
需要说明的是,赠与人根据上述前四种情况欲撤销赠与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根据第五种情况行使撤销权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超过行使期限,该撤销权消灭。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没有通知,不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力。赠与被撤销后,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另外,虽然不存在法定的撤销理由,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按照合同法规定,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所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财产,将和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或者已设定银行抵押的房地产赠与他人,是无效的处置行为. 2018-11-21 21:49:44 -
157****5957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2018-11-21 21:49:38 -
142****7243 房产赠与程序及税费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018-11-21 21: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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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1、抵押登记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债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应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就该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进行登记,债权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享有抵押权。 债权人所接受的抵押物,均须办理抵押物登记。 抵押物的登记日期不得迟于抵押担保债权的实际生效日期,或商品交易中合同约定的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日期。 2、不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 由于抵押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实施,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恶意拒绝登记的责任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担保法规定抵押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登记日期与抵押顺序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由于抵押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抵押物连续登记的,抵押物第一次登记的日期为抵押登记的日期,并以此确定抵押担保债权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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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个步骤: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五、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办理房屋赠予登记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首先是已领取房地产权证;其次,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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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主要分为两种: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2. 直系亲属之间房产无偿赠与不征收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契税由受赠人缴纳。3. 父母子女间可以办理赠与,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直系亲属证明等资料到当地住房保障局办理过户手续,私房赠与契税标准是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按1%征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2%征收,对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税按4%征收,每平米6元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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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有后遗症,费用大,建议直接过户。费用是正常的一半。后遗症:入你夫妻名下还有其他房产,那如果你受赠的房子再次交易,个税20%。 如果老人受其他姐妹蛊惑,老人有时候容易犯糊涂,即使赠与你了,老人也可以反悔,收回房屋在做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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