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并非贷款,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分一次性、贷款和分期付款三种; 房地产公司一般不支持分期付款,因为和资金使用计划相矛盾,也有开发商接受的,不过不多; 通常分期付款,是在签合同时交纳不低于30%的首期,封顶前交清, 具体的付款周期,需要你和开发商商订,超过3个月的付款周期通常很难谈,手续就很好办理了,交首期款,签合同,并在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一栏中规定付款进度与付款金额即可。
全部3个回答 >期房退房条件是什么啊?
133****8467 | 2018-11-20 21:55:38-
138****0665 期房的购房者一般是不可以退房的,但是在一下十种情况,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
(二)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金。
(四)按揭未获批准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2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六)面积误差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七)质量瑕疵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九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可向出卖人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九)迟延交房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房条件(如交房条件不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而是单项验收合格等)进行规避。
(十)逾期办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对办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致使超过办证期限未取得房产证,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金。对此开发商一般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设定相当长的办证时间进行规避。 2018-11-20 21:56:13 -
153****2875 签了合同的期房是可以退的,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2018-11-20 21:56:05 -
136****4421 期房迟迟不交房可以要求退房。
开发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赔付违约金,超过3个月以上未交付,购房者有权退房。 开发商房产证迟迟办理不出来超过1年,可以要求退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预售合同范本》约定的: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 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 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 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 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 2018-11-20 21: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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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买期房需要对期房的付款方式有所了解。2. **款比例:一般而言首套房购买者,可以根据个人经济实力,选择**款的**低比例或者更高,一般**是全款的20%-30%等等,如果在**压力较大的时候,可以选择**低比例缴纳,余款通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来补充。3. 缴纳月供:贷款后,等到银行放款,则从放款日起开始每月缴纳月供,月供缴纳数量公积金贷款是可以调整的,找到相应的电话,提前一个月更改,下个月的缴纳数额。月供与银行利率相关,记得每年年初根据利率合理调整月供数量。4. 全款购买:期房也是可以全款的,只要有经济实力,交款后,就等开发商通知收房,全款购买缺点就是金额支出较大,但是优点是不用做房奴并给银行缴纳利息,总体而言100万的房子,利息约为2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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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六、面积误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七、质量瑕疵《**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八、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九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可向出卖人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九、迟延交房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房条件(如交房条件不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而是单项验收合格等)进行规避。十、逾期办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对办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致使超过办证期限未取得房产证,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金。对此开发商一般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设定相当长的办证时间(如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00天)进行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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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房是可以申请退房的,不过要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2,退房流程主要是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说明退房原因。3,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4,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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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对法规文件的解读不一样,但是大同小异。起诉太慢了,你拖不起。关于预售证的事,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去查询,房管局就是发放预售证的。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你找你们那里房管局的法制科,一般都有执法队,专管这类问题。房地产进行预售要有"五证"。仅有预售证是不够的。所以,预售证也不是随随便便都能办出来的。到土地局、建设局以及规划局去查他们的五证办下来没有。(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再有才是预售证)如果"五证"不全,没有预售证,你是可以退房的。你找你们那里的房管部门,他们如果不管。你找你们当地市委督查室(一般都有这个部门)告房管局行政不作为。到这一级一般不会不管。只要你掌握了正确的斗争方法,相信你可以斗过房地产商的。他们屁股都没擦净,毛病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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