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全部5个回答 >请问各位,谁比较了解因为我想知道:商业土地使用权问题?
131****4228 | 2018-11-15 17:23:22-
156****7977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2018-11-15 17:23:47 -
141****27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18-11-15 17:23:39 -
133****1183 商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法律规定为40年。如果是通过转让取得,则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另外,土地使用期限满了,是可以申请续期的。 2018-11-15 17: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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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抵押的房产不一定不能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如开发商)在通知或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抵押物,但应将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告知受让人(购房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开发商将抵押的房产(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进行销售的话,在办理预售登记、产权过户时,必须取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的同意,由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的书面信函。需要说明的是,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办理预售登记或者产权过户并不意味着抵押权人放弃了抵押权。因此,有人认为“办理了预售登记的房屋就不会出现问题”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开发商有义务明确地将房产抵押的有关情况告知购房人,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购房人日后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退房的话,都可以以此为由。在通知购房人时,**好是取得购房人的书面确认,以免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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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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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土地证应该是由开发商进行分割办理的,以下是分割手续及费用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分割登记----1、首先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到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分割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2、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分割转让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合同; (5)、契税完税票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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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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