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是不可以:因为税法规定的房屋建筑**低折旧年限为20年,若低于这个年限(以下情形除外),每期需做纳税调整,烦不胜烦。二、特殊情形可以:多是指符合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条件,如确有证据证明使用年限为10年的合理性(像磷矿厂可以借口常年受酸碱腐蚀、震动,书面申请加速折旧)。少数情况是,房屋产权或者租赁合同剩余年限只有10年,这时候“有可能”申请按照剩余年限折旧,但是批准权限还在国税局。
全部3个回答 >房屋建筑物耐用年限怎么规定的
146****0715 | 2018-11-14 23:16:55-
141****9867 使用年限如下:
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若建设单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
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3.3.1 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当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对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重大灾害(如火灾、风灾、地震等)对住宅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潜在危害。遭遇重大灾害后的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也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6.1.1 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1.4 住宅结构应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必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6.1.6 邻近住宅的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受其影响的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明确了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规定时期内,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如达不到这个年限则意味着在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的某一环节上出现了非正常情况,应查找原因。所谓“正常维护”包括必要的检测、防护及维修。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
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并不是就不能使用了,而是结构失效概率可能较设计预期值增大。
对于商品房,开发商设计使用年限的取值:一般不考虑土地使用年限而直接按规范**低要求确定,统一为50年。亦有少数较负责的开发商要求设计院将设计使用年限取值与土地使用一致即70年。 2018-11-14 23:17:35 -
151****5989 建筑物的耐用年限有自然耐用年限(又称自然寿命)与经济耐用年限(又称经济寿命)之分。
自然耐用年限就是建筑物从建筑设计方面所讲的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经济耐用年限,是从市场价值角度考虑建筑物本身的价值的,对于房地产估价来说,所采用的耐用年限应为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 2018-11-14 23:17:29 -
138****7997 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确定:
(1)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2)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若建设单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
住宅设计使用年限特别规定
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3.3.1 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当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对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重大灾害(如火灾、风灾、地震等)对住宅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潜在危害。遭遇重大灾害后的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也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
6.1.1 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1.4 住宅结构应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必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6.1.6 邻近住宅的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受其影响的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2018-11-14 23: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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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全称为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在房屋交易中,房产评估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熟悉相关流程和方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们如何进行房产评估、房产评估的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有关房产评估的材料。一、需要做房产评估的情形①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税费与房产价格紧密相连。当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房屋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②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那就可以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③申请抵押贷款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或者有些借款人想知道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④发生房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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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上述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废止。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对此类地下建筑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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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土地成本计入房产原值属于存货核算 如为自用按照固定资产准则核算既然税收上承认会计制度,适用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允许其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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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税法》规定折旧年限是20年。1、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2、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价、地价或租价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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