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未获得审批不能建房现在,农村对建房申请的审核越来越严格了,农民在建房之前都需要向乡镇一级的政府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再建房。如果发现有人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不但取消其建房资格,房子都有可能被拆掉。第二:没有宅基地禁止建房大家都知道,农民建房一般都是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是集体免费发给农户的。如果农户将自家的宅基地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了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而丧失了宅基地,那么,便不可再在农村建房了。第三:水资源保护区禁止建房水资源是国家的重点保护对象,为了防止水资源受到污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禁止农户在水资源保护区建房。当然,可能有人会说,我们村的某某某就在水资源保护区建房了,别着急,一旦其建房的行为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核实,那么其所建的房子将会被强制拆除,并且不会获得任何的补偿。第四:生态资源保护区禁止建房同样,农村的原生态资源保护更是重中之重,在生态资源保护区,也是禁止农民建房的。如果农户在生态资源保护区建房,也是会被拆除的,所以,这点大家也要注意,以免自己受损失。综上所述,上面的这4项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提前了解,以免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到头来,受损失的还是自己。**后,从2019年开始,国家将不允许农民再在农村建房了,这是真的吗?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
全部3个回答 >2018农村建房规定有哪些?
136****8212 | 2018-11-14 22:44:48-
131****0784 像你这种情况,想要在妻子所在村建房,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得符合下列条件:
一、你妻子户籍仍在该村,未迁出,因男女平等,所以与你是否该村成员没有关系;
二、你妻子和你岳父母、你妻弟已经分家单过;
三、你妻弟已经和父母分家单过;
四、你妻子村小组长及所在村委会签字同意;
五、向你妻子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有了这些条件并办理了手续后你就可以建房了。当然,你们也可以以你妻子及妻子的奶奶的共同名义建房。农村房屋以户为单位,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形式表现法律上的物权,没有独立的产权证书,即便有的地方已经颁发也因其与现行法律冲突而被司法机关不予认可。因此,能不能建房关键看你是不是独立的一户。当然,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你可以从形式上创造这些条件,具体的方法就不必再多说了吧?呵呵
另告:宅基地只有本集体人员才有权利使用,因此,如果你的户口未迁至你妻子所在村的话,不可以以你的名义申请。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你可以单独问我,也可以根据我百度空间查询到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18-11-14 22:45:49 -
147****1083 农村建房需要报建的,要依法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 。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018-11-14 22:45:20 -
156****6885 没有规定农村不允许建房。建房条件必须满足下面两种情况: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2018-11-14 22: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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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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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土地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登记的具体程序上是不尽相同的,但总体上土地登记应该把握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土地登记申请;二是土地权属审核;三是注册登记;四是核发证书,这四个方面是土地登记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或步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给谁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村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乡(镇)农民集体。土地证“是谁的就发给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一是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三是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四是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五是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六是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哪些土地登记申请按规定不予登记发证申请土地登记发证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发证:一是土地权属有争议未解决的;二是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三是申请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无合法用地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五是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六是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登记的;七是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八是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不予登记发证的,一般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发证的理由。土地登记出现错登、漏登怎么办土地登记后,发现错登或者漏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更正登记涉及土地权利归属的,应当对更正登记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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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各地有差别,以北京市为例,2018年公积金提取新政要点如下:1、京外购房提取仅限在户籍地和所在省会政策原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或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举例说明:①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只有在购买北京住房、张家口住房、石家庄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该人购买北三县等廊坊的住房,无法提取公积金。②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山东省青岛市,则只有在购买北京、青岛、济南三个城市住房的时候,才能提取公积金,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时无法提取。2、进城务工人员可销户提取,男满55岁、女满50岁政策原文: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户籍是本地的,按照本地户籍人员的提取规定办理。如户籍是外地的,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年,可办理销户提取。3、原则上取消重大疾病提取,防止骗提公积金政策原文: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政法〔2006〕2号)重大疾病提取。4、公积金约定提取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政策原文:缴存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的,首次提取完成后,约定提取时间间隔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5、违规提取5年内禁提禁贷,记入不良信息库政策原文: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将不良信息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6、开户缴存全程网上办,全市通缴通取能就近办为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除已在网上可以办结的缴存业务外,单位登记开户、信息变更既可以由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bjgjj.gov.cn)网上业务平台直接办结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单位首次在网上办理登记开户时选择的管理部负责对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单位,并指导单位下一步办理业务。如仍存在问题较为复杂网上或电话方式不能解决的,通知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或由管理部派人到单位指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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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村规划政策:1、根本任务放在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是基础,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重要的是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核心是要增加农民收入。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及初步探索1956年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该章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规(参见《人民日报》1956年6月24日第5版)。这是中央领导人中**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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