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的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也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全部3个回答 >哪位清楚小区物业管理需要资质吗?
144****1999 | 2018-11-13 13:36:58-
154****2491 首先明确,物业企业必须就有物业管理资质,才能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取得物业资质,是国家的强制规定。
同时,根据住建部《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之后,才能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而没有资质就承接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属于越级承接业务,会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处罚。
《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8-11-13 13:37:29 -
157****6527 是的。物业企业必须就有物业管理资质,才能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原因如下:
1.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住建部《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之后,才能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而没有资质就承接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属于越级承接业务,会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处罚。
3.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2018-11-13 13:37:22 -
141****8507 必须的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也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2018-11-13 13:37:14
-
答
-
答
首先明确,物业企业必须就有物业管理资质,才能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物业管理当然是需要资质的,首先要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证书和资质才可以进行上岗,申办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所以越是价格比较贵的小区所使用的物业一定是专业的,正规的物业必须具有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注册物业公司必备的资质,有了营业执照就代表企业取得经营权,代表该企业是合法机构;2、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是由银行办理的证件,以便进行资金往来,开户后,银行会向企业颁发开户许可证;3、物业资质证书: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证书,分为三个等级。
-
答
物业管理企业申办一级资质条件: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第九条);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第五条);3、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以上;(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第五条);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第五条);5、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第五条);6、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第五条)。
全部3个回答 > -
问 申请物业管理资质答
物业资质属于后置许可项目,你先要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如果企业注册资金不足50万的,还要办理增资,物业公司**低要求注册资金50万(三级资质)。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一)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全部8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