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全部5个回答 >房子没过户可以反悔吗?
131****5792 | 2018-11-08 23: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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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284 可以反悔,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利向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并要求判决过户。《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8-11-08 23:16:46 -
152****4588 买房没过户可不可以反悔
买房签订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想撤销合同的,可以与出卖人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退房,但如果单方退房的,就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8-11-08 23:16:31 -
141****4844 房屋未过户,买卖能取消吗?
1、买方反悔不买
卖方可以拒绝,买方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如果买方在签约后反悔不愿继续交易,**好的方法同样是双方达成一致和平协议解约,但如果不能协议解约,就要按签订的合约解除合同。
一般来说,交了定金的,根据《担保法》,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对于签约之后的反悔,就算房屋未过户,守约方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弥补因毁约方违约所受的损失,所以在签了合同之后,如果要取消交易,**好是双方能达到和解,否则吃亏的是毁约方。
2、卖方反悔不卖
买方可以不答应,并要求卖家赔偿。
不少业主在签了合约之后觉得亏了,这时候房屋未过户,这时候卖方如果想取消,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卖方还没有构成违约,双方可以进行沟通,尽量按合同履行。
第二,如果买方不接受和解,此时卖方执意拒不按合同履行,到了约定的日期,不配合进行网签或审核等,就构成了违约,此时买方可以对卖方要求加价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取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同时并支付违约金。
买方均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房子没过户,赠与能撤销吗?
尽管签署了赠与合同,但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不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所以只要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2018-11-08 23: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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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悔,房屋买卖必须办理过户登记,为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不转移。公证不能代替登记。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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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和公证的实质区别是:房产更名后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公证不能替代更名,即只办理公证不会发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你说的公证有两种情况:1.遗嘱公证,立遗嘱人有权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撤销原遗嘱,也可以通过将房子转让给其他人的方式是遗嘱的内容失去实际意义;2.赠与公证,在公证后,虽然赠与人不能撤销公证,但如果没有及时更名,赠与人实际上是可以把房产再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受赠与人只能向赠与人索赔,无权向第三人主张房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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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没有上述情况的,是无法反悔的。除非受赠人同意不接受赠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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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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