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八个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四个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下:首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更多签单秘籍政策解读可关注房产经纪人第一微信号北京房天下经纪人。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全部3个回答 >第二套房产贷款怎么认定?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如何规定?
133****5751 | 2018-11-01 14:26:43-
131****8383 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
二套房贷的认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对二套房做出了以下界定: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更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准备办申请房贷的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向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第二套住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执行二套房贷的利率。 2018-11-01 14: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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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利率。
那么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列情形的都是属于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上就是对”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和二套房认定标准“的详细介绍。由于目前的房价不断上涨,国家在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抑制购房需求,导致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越来越严。如果您想贷款买房,则应当事先看看是不是属于二套房的情形。二套房贷款**不能低于7成,利率也会在一定基础上上浮。 2018-11-01 14:2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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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认定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使部分准备置换自住房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碰壁”。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2018-11-01 14: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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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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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策措施: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这是我国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重要举措之一。许多普通贷款人对买第二套房是否能从银行获得比较宽松的贷款政策充满猜测。记者采访了多位房地产和金融专业人士,了解其中的内情。 银行强调要精确“点火”放贷 记者从建行、工行、兴业等多家银行获悉,银行受理的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部分首次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市民已经享受到贷款利率由基准利率下浮30%的优惠。以贷款3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方式、享受下浮30%利率计算,11月底的第四次降息后月供降低到1863.15元,月供比年初至少减少了400元以上。而购买第二套以上住宅的市民仍要面对“**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的严格的政策尺度。相比之下,一些贷款人非常渴望银行放松二套房贷政策,甚至部分有改善住房条件的买房人因为该政策而选择持币待购。 据多家银行有关人士介绍,银行在助推房地产发展时格外讲究“精确点火”,在顺应政策的潮流的同时,还要把控好信贷风险。房地产新政更多鼓励的是自住型住房,对于投资和投机类购房不予支持,而且金融监管部门日前已经明确表示,对于二套房贷,各家银行不允许随意松动。而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房屋的客户,银行会采取细分措施。如果有太多的客户都能享受央行“**两成+利率七折”贷款优惠,那么不仅银行在这些客户身上无利可图,而且一旦房价下跌幅度过于剧烈时,客户很可能选择断供。同时,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果贷款人处于风险较高的行业,或者预期收入下降,银行也不会参照首套住房的标准来降低贷款**款的。此外,在楼市将进入底部区时,有少数房地产商为了支付工程款可能会采取“假按揭”方式,银行当前会格外注意控制风险。 银行与房管之间需要“政策接口” 我爱我家天津地区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9月以来,“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在极大地抑制投资投机行为的同时,也“一刀切”式打压了总量庞大的“改善型自住需求”。成交总量的大幅下降伴随价格的波动延续至今,市场观望气氛浓厚。此次“二套房”的松动将使得更多的购房者受益,有利于部分购买普通住宅的“改善型自住需求”释放,将直接促进市场的活跃,提振市场信心。南开大学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徐保满教授指出,房地产金融政策在执行中要纠正“一刀切”的问题,各地执行有关政策要重视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据悉,北京地区已有建行、工行与深发展等银行在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时,将“建筑面积26.65平方米”作为人均住房面积标准。而本市对于如何确定“人均居住面积未达标”,如何开具现实居住证明等一系列问题尚无执行标准。多家银行表示,其实总行已经要求各地分行参考当地情况制订房贷细则,而银行与房地产管理部门还没有磨合好“政策接口”。本市统计部门资料显示, 2007年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达到27.1平方米。但是银行没有接到正式的相关通知,也没有执行本地的标准。各方期盼楼市新政的配套细节尽早完善,让更多人享受到楼市新政的好处,促进楼市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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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利率上浮是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房产投机者而设置的。2011年1月26日起,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规定,第二套房商业贷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4、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二套房认定案例分析 日前,银监会再三重申二套房贷政策,对二套房认定给予一定的标准,在此之前,一些银行对“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不一,购房人对“二套房贷”界定比较模糊。专家从下面三个案例中,教你如何认定二套房。 案例1:首套房贷款购买且已结清,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 名牌大学毕业,现在在外企工作的欣然,工资水平和思想水平都挺超前。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贷款购买单身公寓,现在贷款已经结清。工作多年之后,欣然又在琢磨着为自己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再将单身公寓出租,以房养房。但她听到二套“从紧”的消息,不知道去申请贷款时会不会被归为属于“二套房”范畴。 银行表示:这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二套房”个案。温州各大银行一致认定,借款人第一次购房已使用了商业贷款,当再次申请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银行的征信系统会查到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因此按照相关规定,欣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势必会算做“二套房”。 案例2: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商业贷款 因为利率低,首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李斌也是其中的一员。但由于工作变动,每次上班都需要穿过大半个城市,因此,有了些存款的李斌,准备在离公司近一点的地方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这几天李斌看中了一套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二手房,但需贷款超过100万元,超出公积金贷款**高限额,而商业贷款资金到位比较快,所以这次购房他打算使用商业贷款,但不知道是否会被认定成“二套房”? 银行表示:如果借款人第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申请商业贷款,那么根据现行银行政策是会被视为“二套房”的,因为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公积金贷款也会记录于此,有无贷款记录一目了然。与之相反,如果李斌第一套用的是商业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不会被公积金认定为“二套房”。 案例3:婚前个人名下有房,婚后以另一半的名义再贷款买房 叶先生刚结婚不久,眼看房贷优惠政策将要取消的传闻一阵紧一阵,也想搭赶政策“末班车”。叶先生在婚前名下曾有一套贷款买下的房产,而妻子名下无任何贷款购房的记录,因此叶先生打算用妻子名义申请房贷。但他担心这次购房会被算作“二套房”。 银行表示:对于结婚之前名下有房产,当结婚后,虽然另一半名下无房,但是由于两个人组建了家庭的这种情况,温州各大商业银行一致表示: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的,因此叶先生虽然以妻子名义申请贷款,但其婚后第一套房产依旧算作“二套房”。 第二套房贷利率调整的作用 第二套房贷调整的作用是中国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泡沫过大的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购入多套住房的投机者而设置的上浮利率。 一般个人第一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成数也相对较高。 第二套房贷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涨幅过大过快的房地产价格减速,因为投机者被一定程度的打击了,部分投机者由于投机成本加高,导致投机回报率降低甚至没有利润,降低了投机意愿,从而使房产价格更接近房产的实际价值。这样也有利于穷人更容易买得起第一套房,因此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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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认定为第三套房贷款的八种人群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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