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是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是依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制定的,而《房屋登记办法》是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应不在“《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范围内。也就是说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的登记不包括预告登记,因为文件出台时还没有预告登记,所以文件中“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不应该包括预告登记。并且80元登记费含一本房屋权属证书,而房屋预告登记啥也不给。要看您是否在0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了。
全部3个回答 >买住宅房为什么交预告登记费?
137****1765 | 2018-10-17 0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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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437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商品房预告登记,就是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出房产证之前,到房屋登记部门预先申请、主张自己对所购房屋的物权。预告登记可以视作一项准物权,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其后的买卖是无效的。
二、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作用 虽然已有较为完备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但开发商“一房多卖”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于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终交房,一般需要1到2年时间。在当前楼市调控严厉背景下,开发商资金链普遍紧张,生死存亡之际铤而走险去搞“一房多卖”、以谋求更多资金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推行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对于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发生,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非常有必要。
1、已签约但未备案的申请预告登记 开发公司人员申请备案业务,并提交到收费步骤,凭填写的《申请缴费单》、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到收费窗口交费,收费人员收费后签署“已预告登记”意见,并提交到复审步骤,开具交费票据。复审人员查验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交费票据后,签署“已预告登记意见”,并提交到归档,在《预告登记申请书》盖已预告登记章,审核人员留存一份已盖章的《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转交档案科。
2、已签约并已备案的申请预告登记 开发公司人员凭填写的《申请缴费单》、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到收费窗口交费,收费人员收费后,开具交费票据,复审人员查验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费票据后,复审人员查验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交费票据后,在《预告登记申请书》盖已预告登记章,审核人员留存一份已盖章的《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转交档案科。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作用”“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所做的解答。总之,为了避免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以后,尤其是预售商品房以后,应当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由于各地的房管部门对于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程序是不同的,因此,对于当地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具体事宜,不妨直接咨询当地的房产律师,他们会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2018-10-17 01:12:31 -
156****484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是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是依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制定的,而《房屋登记办法》是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应不在“《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范围内。也就是说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的登记不包括预告登记,因为文件出台时还没有预告登记,所以文件中“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不应该包括预告登记。并且80元登记费含一本房屋权属证书,而房屋预告登记啥也不给。
要看您是否在0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了。 2018-10-17 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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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告登记费其实也叫抵押登记费,也就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的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需要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就是预告登记费。买房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是转让别的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防止债务人再次处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以后取得该物权而作的登记。比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把还没有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免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卖给别人或者是去抵押贷款。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时,需要缴纳房地产抵押登记费,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60元每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400元每件,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房地产抵押手续费,是按照贷款额的0.08%收取。这些费用必须交齐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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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是指由开发商的大本分割把产权转移到你的名下 这个属于产权转移登记费 以前是个人50元 现在改成80元了 深圳就是这样 但这个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 深圳这边没听过 只知道还有个贴花5块钱 还有一个交易印花税 这个是按交易价格来算的 你自己算算看是不是80块?没法确定佛山跟深圳的政策是否一样 因为惠州跟深圳的有些收费项目就不一样追问貌似这个他项权利是房屋抵押权之类的东西,就是不知道这些钱是该谁去交,还有就是这些钱的发票有没有用?追答哦,那就是抵押登记费 是有这个费用的 合理是产权人应该交的哦 我买一手楼的时候 去银行拿抵押合同的时候 银行找我们收了现金的 也给了发票的 给你发票是证明你付了这个费用 以后卖房可以抵税 不过也没几个人会留这个票 我倒是放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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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手续费是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的,你以购买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必须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做抵押登记,因此要收取按揭手续费和抵押登记费;按揭手续费一般是按照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来收,抵押登记费,好像是几十块钱一户,加起来应该有两三千吧。银行是不会收取你任何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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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房屋权属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界定,房屋权属收益费指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根据该规定,商服用房房屋权属收益费为550元/件;住宅房屋权属收益费为80元/件。 而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