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全部3个回答 >婚前个人名义付的**!婚后办理的不动产请问**是属于婚前财产吗?
154****8570 | 2018-10-16 23:19:52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38****5771 婚前财产的房子是要婚前已经付清全款才算的。你结婚后依然在供房但是你结婚后的收入算是共同财产,你使用共同财产支付的所以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一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方名下的,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8-10-16 23:20:19 -
131****1430 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8-10-16 23:20:12 -
142****2544 婚后购房,算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这个婚姻法里有规定。而且贷款为共同债务,因此共同还款部分也是共同财产。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部分,若没有特别说明视同父母赠与夫妻双方,但是某些情况下父母可以要求这块出资额的权益,但是跟房产无关。 2018-10-16 23:20:07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婚前购买房子,婚后才去办理房产证,此时需要在准备办理房产证之前,需要夫妻双方约定好此房屋是否算做共同财产,但一定要遵从双方自愿的原则。如果商定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办理;如果仅登记一方的名字,则同时还需要另一方的房产弃权声明。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正常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7E!%7E!%7E!%7E除非你们去做财产公证!%7E%7E!%7E
全部11个回答 > -
答
婚前财产,婚后增值的部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005
人正在讨论深圳楼市
深圳买房交流(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