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使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此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夫妻一方使用婚前的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房屋。如果仅从房屋的取得时间来看,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确为使用婚前个人存款购买,且该个人存款在婚后并未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则可以将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婚后出售了婚前的个人房产,使用该房款又购买了新的房屋,此类情况的认定与上述方法类似。
全部3个回答 >婚后我想自己买个房,算婚后财产嘛?
141****5668 | 2018-10-11 15:46:05-
151****9394 除非你提供证据证明你购买房子的钱,是用你婚前的钱购买的。婚后买的房子只是你婚前财产的转化。 2018-10-11 15: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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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7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18-10-11 15:47:29 -
147****4087 第一个问题:你在婚后买的房子,虽是一方出钱,且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但是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日后要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平分房子。但是如果你希望把房子的所有权变更为自己所有,那么你可以与另一方签订一个变更协议,把房子的所有权变更为自己所有。
第二个问题: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公司,在结婚后所赚的钱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平分。但是你也可以喝另一方签订一个协议,约定财产归自己所有,但是,这个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
主要依据:关于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
(一)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我国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婚前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以此收入所购置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的以外,均归夫妻共同共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取得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时起(可包括事实婚姻),至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我国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有的财产。下列财产应属夫妻个人特有财产:①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及其孳息;②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专属性质的日常生活用品;③婚后夫妻一方用于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的专用财产;④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偿金、福利财产、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⑤婚后夫妻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和奖金等;⑥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受赠和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四)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管理、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制度。 2018-10-11 15:47:14 -
153****1149 婚后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也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协议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018-10-11 15: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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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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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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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个事情不清晰:1、首先,你在第一次法院判决时,是否有提交你所说的“100平米使用权”的法律资料;2、土地上盖的建筑物是在婚前盖好的还是后来盖好的;谁出资的?是否有书面证据?3、是不是人多回迁的面积多,如果没有继父的名字回迁的面积就没有那么大?如果你有你母亲和你父亲离婚后的法院出具的“100平米使用权”的文本资料,并且能证明是你母亲出资加盖的,就算第3条成立,你母亲也可以要求获得大部分产权;如果第3条也不成立,你母亲可以要求全部产权。相反,如果没有相关书面证明资料和人证,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追问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听我母亲说庭审的时候她出具了100平米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先前就盖好的,后来我母亲和我父亲离异后,我母亲重新翻盖的(我母亲独自出资),不知道当时的包工头算不算是证人。我们这的拆迁政策就是人多面积就多。还有一点是我继父向我母亲提出的离婚申请。具体原因我就不知道为什么了。追答很多基层律师都是骗人骗钱的都没有资质,但是每个律师都不肯答应你不赢不要钱的。建议你找律师前,先咨询下你这个案例他的建议和你是否有要你提供的证据和资料,如果啥都不问光吹牛皮打包票,说自己都有熟人,甚至还有你给红包,就是骗子。追问谢谢,我对律师这个行业一点都不了解。自己没有触犯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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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不是登记之日前的**和还贷是我的个人财产,登记之后是我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没还完,剩余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不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要看房产证登记情况;剩余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也要看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你的个人财产来定:如果是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就是你的个人债务 2、“如果离婚,房子将如何分割”: (1)此房是你结婚前所买,如果房产证上也只登记你一人的名字:这房应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她无权要求分房。 (2)如果你将房产证登记为你们两人的名字:这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她有权要求分房,你在婚前所付的**和所还的房货视为你对她的赠与了。 3、如果离婚,婚后所还的贷款如何处理: (1)即使房屋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在结婚后所还的房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你与她书面约定了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所还的房贷就也是你的个人财产了,如果离婚不用再补偿她),离婚时你应将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钱补偿给她。 (2)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她有权分房、就不能再要求你补偿什么了。 4、“我向对方做出补偿,对方不接受,也要房子,怎么办?”:你是否需要补偿她、她是否有权要房子,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看以上分析即应知道她是否有权分房)。如果和她说不通: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5、“ 双方都无力向对方做出补偿,怎么办?”:只有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时才会有这样大额的补偿、又无力承担的情况,真有这种情况,可以拍卖房子还完贷款后分钱,也可以约定一方分期偿还补偿款并给付适当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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