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准备条件,大致就是以下意思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交付的期限和条件以及交接的手续。例如合同中明文规定:第八条,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即丹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一条规定了交接的程序: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买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因所购买商品房为住宅,房屋交付时需要具备的文件是: ■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交付过程相关程序 第一步:商品房具备合同规定的条件后,开发商应书面通知买受人。 首先发出该通知的时间要在房屋交付期限之内,其次该通知必须是书面形式,**后是发出该通知的时候,合同所规定交付条件应具备的文件均应完备。如果是仅仅是口头通知或者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发出的通知,均应视为无效的通知,购房者可以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责任应由出卖人承担。 在此提醒购房者,应注意通知的有效性。 第二步: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而所购买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合同规定,上述文件应当向购房者“出示”,但鉴于大多数购房者不是房地产专家,很多人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个文件,所以建议购房者向开发商索要一份复印件到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核实后比较稳妥,而不仅仅是简单地看一眼。 提醒购房者在这里应注意的是不要急于进行房屋实体的验收,而要先审查上述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三步就是实际收房了,此时应注意的大多是建筑、装修、装饰方面的问题。 *朋友们注意*有些购房者经济上之所以受到了损失,主要是没有注意法律问题而匆忙入住,如已经超过交付日期、不具备相关文件、甚至是虚假文件等。根据实践经验,如果开发商通知入住的时候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而购房者实际入住就是实际接收了房屋,那么再以延迟交房来进行索赔就比较困难,这也是本文反复强调通知本身的合法有效以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有效的原因。更为重要的是不经审查而匆忙入住有可能丧失退房的权利。 交付逾期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约定:第九条,出卖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过**日(该日期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见已签合)
全部4个回答 >房屋交付证明要怎么办理?
131****2793 | 2018-10-11 11:15:02-
146****7496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
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2018-10-11 11:17:21 -
136****3409 房屋交付使用证可到国资局办理,带上房屋开发的所有证明。 2018-10-11 1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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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416 你好:
1.《**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据此,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交钥匙”,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
3.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房屋占有,还应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出卖人就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2018-10-11 1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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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的好坏,不只是看价格,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可以多对比几家公司看看,北京三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北京三品主要经营一手房、二手房销售以及房屋租赁业务,公司有专业的团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行业经验丰富,价格合理,欢迎新老客户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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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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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外,还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 一、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先向房地产部门领取。 二、《房屋所有权证》。 三、当地zhengfu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 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 委托代管的房屋,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 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一般可由原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字认可。 已知抵押的房屋,要提供抵押权人同意书。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和文件进行审核,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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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如下:(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及承租人一同前去进行办理。根据限定,房屋租赁两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限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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