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夫妻共有房产变更为一方怎么办理
142****5264 | 2018-09-20 19: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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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860 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双方(共同或按份)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双方(共同或按份)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一方所有的;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有关当事人需共同前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双方(共同或按份)共有的,有关当事人需共同前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属变更登记情形的申请,办理时登记部门在产权系统核查该房产是否确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如之前有协议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按转移登记办理。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转移登记申请表》或《变更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明、户口簿;
3、房地产证;
4、约定变更协议或赠与合同(赠与合同需经公证);
5、税务部门出具相关税款免征的批复或完税凭证;
6、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抵押期间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税费收取:属转移登记情形的:依据财税【2009】111号文、国税发【2006】144号文、财税【2009】78号文、【财税2011】82号文规定及地税部门意见,申请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相关税款(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免征税(不征税)的批复;印花税按计税价格(赠与合同或原购房价格)的0.05%计算。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属变更登记情形的:依据财税【2011】82号文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相关税款免征契税的批复。上述登记需收取登记费50元及房地产证贴花5元。上述转移和变更登记涉及税款减免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税费相关情况可登陆税务部门网站进行了解,具体情况以办理时为准 2018-09-20 19:44:49 -
142****8779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房屋所有权证;
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因此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2018-09-20 19:44:44 -
138****0647 您好我是上海中原地产的王建军,很高兴为您解答:
1.夫妻间的产权变更是不需要按照买卖的方式变更产权人的;
2.如果房屋有贷款没有还清的,则必须要在还清贷款以后才可以变更产权人;
3.夫妻间的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税费,只要工本费;
4.**后,需要告诉你的是,不管你变更产权人归哪一方,这个房子仍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变更产权关系为一方拥有的情况在婚变时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只可以证明婚前的财产为一方拥有的情况。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2018-09-20 1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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