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属于财政局的业务,可以在财政局相关窗口缴纳,也可以到房管局窗口缴纳(为了方便用户,特设缴纳窗口)。办理契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还有购房时候的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发票,去当地房管局办理就行.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还没有在房管局备案就通知交房合法吗?
146****0376 | 2018-09-13 19: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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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526 你可以向建筑工程管理处,建设局进行投诉: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开发商在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情况下交房的行为不但是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更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此,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另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像这种未组织竣工验收即擅自交付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018-09-13 19:55:25 -
151****4322 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是要去房管局给购房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做备案的。这个是必须要做的程序。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才真正能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利的。
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 2018-09-13 19:55:20 -
147****2714 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证书的违反预售商品房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018-09-13 19: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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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应该不可以的,有些开发商更严格,交定金后签了合同都不给换的,因为有公司制度存在,不能随便违规,而且签了按揭资料,都已经提交申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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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买卖合同一般不会对是否备案有条款明确的;所以,备案时间一般没有维权依据,除非你和开发商的预售合同对此项有明确违约规定,否则你就没有相关依据维权;开发商在确定预售合同中一般只会明确房屋交接时间及取得大产证、小产证的时间,对合同备案不会有限制,只要对方在合同所述的时限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你就无法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建议:详细参阅预售合同相关条款,看看是否有相关规定,因为维权需要依据而不是想当然;毕竟合同才是买卖双方守约的基本要素,只有违反合同条款才会承担相应责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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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比如说容积率不一样,跟建筑时候的设计不一样,很多都能管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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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2、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如下: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信息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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