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 只有竣工经验收合格之后,建筑工程才可以交付使用,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没有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就通知业主收房合理吗
133****6845 | 2018-09-13 13:47:00-
146****1731 该楼盘如果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你该关心的问题在于是开发商手续不齐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还是资料齐全,尚未办理出来。无法办理和尚未办理时两码事。
质量问题现在楼盘大体都差不多,如果真正影响到结构的,现在也看不大出来,但几乎都不会,除非很小的几率让你撞上了,但那也是全部业主的事了。
墙体裂缝如果是抹灰层开裂,那没什么问题。结构开裂事就大了。
我建议你还是等开发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再收房。 2018-09-13 13:47:32 -
157****2192 收房后退房需具有法定条件,方可单方退房。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按照该条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论是房屋交付前还是交付后,买受人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里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须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据。
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至于“房屋质量”包括哪些方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又如何界定,该条没有详述。结合《建筑法》第62条规定,房屋质量,除了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还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上下水管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如果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上述其他项目质量不合格,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体现为该房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情形却不能居住使用,主要表现为供水系统等设计存在缺陷,经多次维修仍无法修复,如下水管道设计缺陷,出现排污不畅甚至倒灌问题,多次维修不能恢复致使无法居住,此时权利人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
3、变更房屋规划设计。购房合同订立后,卖方未经购房人同意变更所售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4、房屋不能办理所有权登记。由于不动产所有权必须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办理权属登记,那么购房人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5、不能办理购房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6、房屋误差面积过大。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首先看双方合同对此有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就视为误差过大。此时,购房人如不愿意按实际面积购买商品房,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018-09-13 13:47:27 -
152****9024 是的,我纠正一下,是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简称二书,是开发商签发的,国家有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也是开发商签发的,国家没有要求,你认为房屋质量有问题认为开发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证在糊弄你是有可能的,你可以让懂行的人或验房师来验收房屋,国家规定房屋套内的验收由业主自行验收,如果有主要质量问题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开发商整改,必须整改的项目全部罗列,否则不予收房,小的质量问题不要计较,装修时可以做掉。 2018-09-13 13: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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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验收单范本;1、头一行有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的签字及联系电话。2、第二行歨乙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联系电话。3、第三行是工程地址。4、第四行是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5、第五行是保修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6、下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还有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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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只有具备下面所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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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区别: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有效。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验收记录、验收结论和综合验收结论分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填写。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每个地方不同,有的地方是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有的地方就是由施工单位编写,建设单位盖章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由每个省建设厅通一制表的,先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后,施工各种资料整理清楚报档案馆后,由建设厅政务中心盖章后,才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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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区别: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有效。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验收记录、验收结论和综合验收结论分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填写。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每个地方不同,有的地方是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有的地方就是由施工单位编写,建设单位盖章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由每个省建设厅通一制表的,先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后,施工各种资料整理清楚报档案馆后,由建设厅政务中心盖章后,才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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