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店转让费或叫商铺转让费,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也有房东收取的。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 收取转让费似乎已经成为大多数商铺转让过程中的一种惯例。商铺转让费已经在逐渐演变为许多人牟利或是投机的工具。专靠炒作商铺赢利的投资客也在日益增多。而一些空门面、新门面出租时也要收取高额转让费;一些房东在与原承租人结束租约关系之后,除了向新承租者大幅提升商铺租金之外,还要附加一大笔转让费。以上回答仅供参考甄商地产。
全部3个回答 >商铺转让两年了,但一直没过户,现在接手人想退转让费请问这合理吗
158****3333 | 2018-09-10 10:03:08-
152****4185 承租人没有取得商场的同意,故意隐瞒商场禁止转让的规定,违反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转让合同,退还你交付的转让费。 2018-09-10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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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810 那就看你给谁签的协议了,假如你给二房东签的协议,你可以找她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的,**签的,你找**,转让费能退回来的,再不行你可以到你们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18-09-10 1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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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099 门面转让费不能退。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转让费可以看作是这一领域或者行业的交易习惯,当事人应当予以遵守。只要是当事人之间自愿产生的转让费,应该予以认可,一方要求返还转让费的法院不予支持。 2018-09-10 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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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商铺都这样,可能是把他装修的钱也算进去了,而且原来的承包人还给老板交了押金,这些钱你接门面的时候也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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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铺的“转让费”(特指承租权的私下有偿出让)不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经历了十多年的、几十家的商铺租赁管理,从没有发生过一例老房客收“转让费”的事。“转让费”是否存在,纯属是房东管理上的问题。若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上事先明确: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房客擅自转租。那么作为房客来讲,他租赁不下去了,萌生退意,只能去找房东,无条件退租。他若出于想弥补中途解造成违约金损失,或出于临走之前还黑心“赚一票”的想法,擅自找来新房客承租,对此,房东可以拒之门外,不予认可、不让新房客进入,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如此,还哪来的“转让费”存在?若新人不知情,不去找房东协商租赁,而是去与老房东私下谈妥“转让费”,随后两人再去与房东谈,一个退租另一个紧随其后新签合同获得租赁权,那就另当别论了。属于这人不懂商业规则、太傻挨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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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产权证就可以自行办理过户国土证的,一般是要求产权证过户三个月后产权人就可以自行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流程如下:办理产权证过户三个月后就可以自行更换国土证;带上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全档、到国土窗口办理;一般是1-2天就可以办理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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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2、没有根据什么,铺面无转让费估计前面的人是在房东手里租的房子,或者他急于转让,通常情况下是有转让费的,就是你上一任租房者他经过装修或是他承租铺面的时候是给了转让费的。总的来说,他在转让承包权的时候肯定要收转让费,好让自己少损失点。没有什么标准的,看他转让是否急切和他投入的多少。互相协商,双方觉得合适就行转让是指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的流转方式。通过转让,原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的农民在较长时期内还得依靠承包经营的土地为生,不能因随意转让而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因此,土地承包法对转让的条件作了严格的限制:第一,承包方(即转让方)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第二,受让方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其他农户;第三,须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是指签署文件后,产权即由一方转让至另一方。这里指的产权可以有许多形式,包括有形财产、权利或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所有权转让的权利。赋予的一方称为转让人而承受者为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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