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是你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你的名字,并且写为单独所有,并且是全款,那就算你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按揭的话,从你们结婚开始,你们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你按揭就款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所以这个比例的话不好分配,但是首先是你要把所有合同和票据,付款发票那些收好,那是你的财产凭证。
全部5个回答 >婚前拿房产抵押的贷款,婚后还完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138****4589 | 2018-09-05 21:58:56-
145****8593 肯定是共同财产了
你占用50%
2018-09-05 21:59:50 -
147****8024 1、如该房产系在夫妻关系购买,且落户在该夫妻一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如该房产是在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则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09-05 21:59:24 -
148****9013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1.在无特殊约定的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债权债务是共有的,除“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以外,对外所欠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2.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不管是夫妻谁的财产,只要是贷款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贷款(合法用途)用于家庭生活收入建设时,即为共同债务。因此,债务人为夫或妻一方的,只要查明该债务的产生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债务是在婚前产生但是为了婚后生活而负担的,则可以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对于共同债务,夫妻之间应该是在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认为不能执行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抵押房产如果是妻子婚前财产)。对外的连带责任意味着对内的追偿,如果这种责任扩大至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无法追偿,妻子用个人财产偿还了夫妻共同债务,在向丈夫追偿时,仍然是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实现,用自己的钱偿还自己,显然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
3.贷款所欠本息债务首先由妻子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够还偿或无经济能力的,可以将抵押房产通过法院裁定,拍卖变现后抵偿银行债务,本息结清后如果有余额,可以归还给你代为保管,如果抵押物品变卖后不足以偿还银行债务,又无夫妻共同财产可执行赔付,法院将不支持追加妻子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2018-09-05 21:59:16 -
134****6040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算婚前财产和另一方没有关系,那另一方就没有理由共同承担债务啊!
2018-09-05 21:59:02
-
答
-
答
一方婚前独力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很多人询问的是,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因此,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属于共同财产。(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下: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我听说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如果婚后一起还过贷款,那卖房的钱应该算两个人的。
全部6个回答 > -
答
属于共同财产。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