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规范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084-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12955-2008《防火门规范》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CECS154-2003《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GA98-2005《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消防应急灯应安放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者顶棚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应安放在走廊和墙体转角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疏散指示灯:
全部3个回答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是什么?
143****7863 | 2018-09-05 15:50:47-
131****4575 呈文的仅有DB33/1067-20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国家的可参考或执行各专业相关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等国家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等。 2018-09-05 15:51:31 -
157****1416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1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5
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1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2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2018-09-05 15:51:25 -
133****0584 以前的,按照以前的标准验收,新的2014年10月份以后审查的图纸,按照GB50974-2014和新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验收,具体验收标准还未确定,
很抱歉,回答者上传的附件已失效
追问
能发给我吗?现在改的图纸,说是新规范了,
追答
我这是手机,发不了,我上传过,楼主搜索2015新消防规范即可找到的
我这是手机,发不了,我上传过,楼主搜索2015新消防规范即可找到的 2018-09-05 15:51:16
-
答
-
答
国家的可参考或执行各专业相关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等国家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等。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扩建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消防验收的内容 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应审查的资料包括: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 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a)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b)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 量; c)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d)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判定; e)对其它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6 消防验收的评定 一般原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的程序进行。 子项的验收检查评定 6.1.1 子项应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子项的名称、类别见附录A。 6.1.2 子项的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子项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b)子项抽查中若有1处B类不合格项,则对该子项再抽查4处,不足4处的全部抽查。 6.1.3 子项的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a)子项内容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的,评定为合格; b)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 能的,评定为合格; c)子项抽查中,出现A类不合格项的,评定为不合格;有1处B类不合格项,再抽查的4处 均合格的,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有4处以上C类不合格项的,判定为不合格; d)子项名称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的,评定为合格; e)消防产品经现场判定不合格的,该子项评定为不合格; f)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造成子项内容缺少或与设计文件严重不符的,评定为不合 格。单项的验收检查评定 6.1.4 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b)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c)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d)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e)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f)水灭火系统; g)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h)防烟排烟系统; i)建筑灭火器; j)其他灭火设施。 6.1.5 所有子项评定合格,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单项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a)B类不合格项不大于4处; b)C类不合格项不大于8处。 综合评定 消防验收的综合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资料审查为合格; b)建设工程的所有单项均评定为合格。 7 局部验收 对于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可实施局部消防验收。 申请局部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a) 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b) 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c)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d) 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e) 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7.3 局部验收的程序、方法及评定要求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图解》是2009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图书。2013年由国家住建部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 王海宏 胡晓丽 陈国立 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 胡建明 程万里 杜浐阳 白洁如 刘大同 赵 彬 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
答
听别人说,商铺消防验收要检查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我觉得,这些应该是商铺安全的基本要求吧。
全部6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