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全部子女及有继承权的人到场。因为孙子不是继承权有之一,要同时办理赠予给他。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奶奶及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给孙子,就能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全部3个回答 >请问,爷爷去世了,房产证可以从过世的爷爷名下过户给孙子吗?
141****7670 | 2018-08-27 20:20:50-
148****1992 要办理继承过户。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因为孙子一般都不是继承权人,所以办理公证时,所有继承权人都要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各自可继承的部分都赠予给孙子,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个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2018-08-27 20:21:54 -
136****4991 通常不可以的,按照继承顺序进行房屋产权继承。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8-08-27 20:21:44 -
131****5828 需要你爷爷的子女放弃继承权,才可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如对您有帮助,请采纳为满意答案 2018-08-27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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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232 如果老人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第一继承序列死者配偶(两位都不在了,就没有这一项)。死者子女(你爹和他的兄弟姊妹)。死者爹妈(你爷奶的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遗产!如果你爷奶只有一位子女,其他老人都过世,就是你爹一人继承这房子!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序列,需要你爹签署放弃继承协议,有孙子来继承!需要你和你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以及你爷奶的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你爷奶父母的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一起去本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用(是房子价格的2%),有了公证书,就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只要是合法继承,过户只有手续费,其他税费全免除!
2018-08-27 20:21:25 -
143****3065 您的问题比较麻烦,因为我国各地一级行政区(直辖市,省)政策全不一样,因此我只能用北京的状况给您讲解:
第一,检查您爷爷名下房产证和结婚证日期,如果房产证日期在前,算作您爷爷个人财产(100%份额),根据下列“第二”解决;如果结婚证日期在前,算作您爷爷和您奶奶婚内共有财产,先办理分割:您奶奶持有上述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房产证,俗称房本)、您奶奶有效身份证明、您爷爷相关身份证明、仙逝火化证明文件前往房屋所辖区县住建委下属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更名登记,也就是办理您奶奶50%份额的共有权证,花费5元权证印花税。对于剩下的50%份额),根据下列“第二”解决。
第二,您爷爷仙逝前是否存在被公证就处理该房屋的遗嘱?如果有,遵照遗嘱执行,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纳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权利人配偶、子女、父母。上述相关权利人房产份额均分,办理转移登记,办理一个产权证多本共有权证。但是办理上述权证前:所有相关权利人要前往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手续,这个费用比较高,按照标的物评估值的百分比收费。如果有某名权利人主动放弃,则这名相关权利人配偶必须到场(婚内财产夫妇共有嘛,比如您有权利放弃,但是法律规定这个遗产是要均分法定继承的,继承以后就是您和您配偶共有财产了,您无权个人单独放弃),签署相关文件。这个过程:转移登记收费80元,权证印花税5元/本。
第三,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没有税的。手续是一样的全需要相关权利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及转移登记。
继续回答:您说“这个房产是给我爸爸的”,这个没有用,“第二”说的很清楚,如果您父亲持有您爷爷的公证遗嘱,可以直接继承50%份额,否则就是需要纳入均分的法定继承啊。您的大伯去世,在法律上叫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种情况纳入代位继承,也就是您大伯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代替他继承他应分得的份额。您大伯的第一顺位是他母亲-您的奶奶,他的配偶-您的大妈,他的子女-您的堂兄弟姐妹。完毕 唉,我打这么多字楼主也不给个奖赏! 2018-08-27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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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房子由孙子继承,按遗嘱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如果没有遗嘱,不能直接由孙子继承(孙子是爷爷唯一继承人的除外),应当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先继承,然后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把房子赠与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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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了就不属于自然人,可以先继承给法定继承人,再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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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过户,可以让爷爷现在以买卖方式过户房产给你的,这样不需要你父亲到公证处公证放弃遗产你就能享有;还有你的说法不成立:老人还在世,老人名下的房产,是他私人的财产,处置权是由他本人决定的,不存在继承这一说!一、奶奶已经去世,若没有遗嘱,奶奶的那部分要按遗产顺序继承,如奶奶部分的遗产继承人同意,你可以直接找你爷爷,还有他同意的情况下,你们俩人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把他名下房产以赠与或是买卖方式过户给你!这个不需要你父亲出面签字。二、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孙子为唯一继承人。其他任何人均无继承权。放弃遗产公证是老人去世后要按顺位继承的。如果你爷爷去世,那么只有办理继承手续过户房产,但是你不是第一序列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你是无权取得房产的,除非第一序列继承人全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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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不动产的实践中,对于“房产证是过世爷爷的名字,怎样更名成孙子的”事宜,只有通过司法公正和法院诉讼两个方法才能在,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解决更改的。至于“口头说房子是我爸爸的”那是不可能成立了。一、房产、不动产司法公证:在没有有效的遗嘱情况下,由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公证处,依据你的公证申请,在得到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继承法》(1985年10月1日实施)规定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在公证处现场一致同意,并签署放弃继承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才能办法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公证文书,依据此公证文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二、在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有一人有异议,不放弃继承房产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审理、判决,依据人民法院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生效判决书条款,依据此生效判决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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