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房产抵押贷款,可贷额度约为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利率是以银行基准利率为准,根据您提供的资质情况会有略微上浮。申请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购房合同、收据、还款卡以及与原抵押银行签订的购房按揭合同;2、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4、收入证明、收入流水(银行统一格式,须加盖单位公章);5、婚姻证明;6、其它的财力证明贷款流程:1、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拖代理合同,恰谈贷款的相关事项; 2、夫妻双方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银行抵押贷款合同;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4、担保公司约评估所进行评估;
全部5个回答 >房产已抵押银行,还有少量贷款,能否买卖
151****8169 | 2018-07-30 21:23:51-
131****7304 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二、相关法律条文
1、优先保护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2018-07-30 21:24:46 -
143****6220 首先需明确,被抵押房产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见,将在建房产抵押给银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在实践中,有几种合法交易模式:一、发展商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 二、目前广州的通行做法是,开发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题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抵押人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出卖房屋的对应的款项,由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再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较高。 三、买方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买方、开发商和提供贷款(银行)三方约定,由买受人将购房款存入银行指定帐户,专门用以归还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支付给银行的贷款。银行出具证明办理抵押涂销。 四、买受人在购买房后,办理了部分购房款按揭贷款,在贷款清偿之前,买受人又将其房产再次转让的,原买受人在与次位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此项业务非所有银行都有)。 然而,一些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由于未告知抵押事实,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018-07-30 21:24:36 -
153****7517 能出售。
随着房价的攀升,按揭买房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贷款虽然减轻了我们的购房压力,但是也会产生一个问题:贷款买房一般还贷期限会长达二三十年之久,那么如果在贷款期间,没还清房贷的房子可以出售吗?有贷款的房子应该怎么卖呢?下面厦门慧友达小额贷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贷款房子的出售方法是什么,希望能解决大家在出售有贷款房子时的问题。
原则上来讲,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有贷款的房子的出售。具体方法如下:
一、 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如果您的房贷剩余过多且无法办理转按揭手续时,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的房贷。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而结清房子的按揭贷款。等买家支付放款后再来将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
二、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
但是这种方法在使用中会受到限制,很多银行的政策对于转按揭办理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也会少有银行能够办理转按揭业务,因此,这种方法能够使用的人很少。
三、卖家用买方的**款来付清剩余贷款
卖家用买方的**款来缴清剩余贷款这种方式被大家运用的比较多,适合一些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偿还了大量贷款之后,房子所剩贷款金额不大的情况。一般二手房交易房子的**可以在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这个范围,那么在贷款金额所剩不多的情况下,卖家可以充分的利用买方的**款来将剩余的房贷还清,然后到银行等相关部门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从而进行下一步的买卖交易。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而且对于贷款不多的卖家来说十分适合,将房贷还清后在进行下一步的交易会更加安全。
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会有些麻烦,但是对于想要出售有贷款房子的卖家来说,也不是不可行的方法。
以上就是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出售的三种方法,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大家顺利的将房子卖出,办理好相关业务。
2018-07-30 2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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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权的房屋,如果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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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开发商品房过程中为筹措资金,以土地或在建工程做担保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投入续建,达到法定条件经批准后边建边将商品房预售出去,以预售所得款项偿还银行贷款,并解除原设定抵押,这是国内外房地产开发的通常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7七条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第36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由此可见,法律和规章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只要是取得《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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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规定,在房屋交付时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时,购房人才知道开发商是否将其已购商品房事先已作抵押或购买后再作抵押,才能取得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事实或再抵押给第三人的事实。如果因开发商未能在交接房屋时或办理两证时解除抵押,购房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购房人除了认真理解《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外,**好能在合同附件六中约定因开发商原因造成所购商品房存在产权纠纷而导致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责任的具体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间,保证能得到应有民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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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是,按揭中的房产可以申请抵押贷款,但要确保房产有剩余价值。实际操作中,最好找专业机构评估房产价值,确保贷款额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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