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是按二套走,银行每8年清一次贷款记录,你现在是有记录了,所以利率是按二套的
全部3个回答 >5年前有过3套以上的贷款,但全都交易出去了。目前名下无房无贷款,还能贷款吗?
144****5506 | 2018-07-29 17:01:23-
157****7022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2018-07-29 17:01:58 -
141****7555 若通过招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如: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请您直接与当地网点的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2018-07-29 17: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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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314 能啊,只要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就行,当然首先应该没有恶意欠贷的行为 2018-07-29 17: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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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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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记录名下无房不算首套,除非是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或者是有过贷款记录购买过一套房子之后又把房子卖掉,通过当地的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再次贷款买房就算首套。所谓的首套房指的就是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首套房的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2、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3、同时所购房产应当为普通住房,房产面积不超过90平米。首次购房需要注意:1、因为首次购房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还是比较多的,即便是30%的首付款,对于一些房价比较高昂的城市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要准备好足够的资金,并且明确自己是否有还款的能力,要量力而行。2、因为是第1次购房,所以在选择房子的时候,要多花费一些时间,多对比几个楼盘,区别地理位置,房价还有社区的规划,慎重考虑之后再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3、要对房屋的具体户型,朝向,绿化率等方面做进一步的了解,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之后的居住舒适度。4、购买期房,在签约面谈的环节,不要轻易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要把能够享受到的权利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落实在合同当中,以文字的形式详细的写进去,才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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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记录,但是名下无房的情况,再次贷款买房算首套房,此类情况大多指的是之前贷款买过房屋,但是因为买卖的原因,通过房屋登记系统也查询不到房产的信息,只有在银行征信系统当中能够查到贷款记录。在每个城市当中都存在着多少限购的问题,所以在购买房屋之前,首先要确认自己是否具备有买房的资格,如果了解的不是特别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局。 对于多项首套房的评价标准来说,**为直接的就是名下无贷款记录,也无房产记录,**为基础的无房者,此外,如果个人名下已经拥有一套商业贷款,并且已还清的房屋,购买的时候可以证明贷款已经结清,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也可以算首套。夫妻二人来说,在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婚后另外一方使用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结清的状态之下,享受更高的银行利率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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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根据以上规定,你所说的情况属于第2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见上面。 同一个省份,各地各家银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我也是湖北的,在我们这里,大部分银行也是按照上述国家标准执行,部分银行已经不再提供第二套住房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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