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款付清后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所以,自己和甲方的合同是无效的,换句话说,甲没有权利将属于乙方的房屋私自转卖,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如果甲乙方买卖事实成立,应该有买卖契约,那么只能是甲方起诉乙方。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存在违约的地方,则是能胜诉的。也可以要求强制过户,也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该房屋。
全部3个回答 >房子过户后,原房主拒绝搬走怎么办
134****7276 | 2018-07-29 1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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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826 是否在签合同时房款都付清了,如果是我想业主不配合在意料中。只能走法律程序。如为付清看合同上是否标注过户日期及相关说明。起诉业主违约。 2018-07-29 16: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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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466 二手房房款付清后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所以,自己和甲方的合同是无效的,换句话说,甲没有权利将属于乙方的房屋私自转卖,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如果甲乙方买卖事实成立,应该有买卖契约,那么只能是甲方起诉乙方。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存在违约的地方,则是能胜诉的。也可以要求强制过户,也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该房屋。 2018-07-29 16:19:04 -
138****2838 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已经过户成功,所有人属于你,可以根据买卖合同按照约定要求对方及时搬走,超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8-07-29 16:18:56 -
137****5355 首先,确定一下业主是不是恶意违约,如果能给一个准确的时间,比如一周内甚至是一个月内,这些都可以协商;
如果不能给出准确时间,那么建议走司法程序,如果说自己因为一直买不到合适的房子不腾房的话,这不是理由,可以出去租房;
当然,如果你不是特别着急住,可以将此房租赁给原业主。如果着急住,直接起诉至法院吧。忽然想到一点,既然你成为了新业主,可以联系物业公司吗,断水断电(**好不好这样)。
1. 既然是熟人了,协商为好;
2. 他有他的难处,你也有你的,可以协商的话,就好好沟通一下,说明你的难处;
3. 现在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住你的房子就得交租金;
4. 不能协商了,或者你根本不想要什么租金了,可以威胁他要报警处理;先礼后兵。
5. 还可以有个办法,带上你的身份证,找个锁匠把锁头换了。
6. 真要来硬的,建议先报警,反正理亏的不是你。 2018-07-29 16: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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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给你,是你们办理完过户后新的房产证对吗?那你付完全款新的房产证怎么会在原房东手上呢?如果过完户,新的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话那么房子当然算是你的了。如果你是通过中介购买的房子的话,可以请中介协调,而且购房合同上会有交房协议,如果原业主在合约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交房给你,那么他说 有违约责任的,至于违约责任如何就要看你合同上是如何商定的了。要是房东真的耍赖的话就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了**后给个建议!如果所以手续等全部办理完成以后,你要是不急着要自己住,而原业主也没买的合适的房子的话,可以双方协商以租赁的形式租给原房东,他付租金给你,这样双方也都便利,那要是自己要急着住的话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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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家A户口还没有迁走,买家B可以另外设立一个新的户口么?答:按照户籍管理办法,一般在同一套房屋内只能设立一个户口,当然一个户口内可以允许多位家庭成员落户。因此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卖家没有迁出户口,就会影响买家的户口迁入。2、如果卖家A户口拒绝迁走,买家B可以去法院起诉A么?答:不能,因为单纯就户口迁移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3、关于户籍问题,买家可以求助哪个部门?答:户籍管理部门是咱们的公安局,也只有公安部门才有权限处理户籍问题。不过假若原业主不愿意配合迁出户口,公安机关也无权要求原业主迁出,因此这个问题就目前而言可以说是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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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这种情况,你买房的时候原业主有给你说过吗,你可以和原业主商量,按租房的价格收取费用。一般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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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出你的合同,先给对方讲道理,对让要是不听,那就找房管局,你钱给他了,按合同流程找司法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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