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商铺也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平等主体关系。临街商铺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则取决于临街商铺是否小区物业的组成部分。如果是,那么商铺必然要划入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临街商铺位于住宅小区的边缘,地理位置不同,但缴费义务相同。各地也有相关政策说明,例如江西省赣州市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就直接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从小区大门进出的临街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同属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统一纳入小区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对于费用问题主要看业主办理买房合同与接房时办理的物业服务协议上是否明确规定了物业的费用。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确定。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未约定的,则按商铺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按照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物业公司履行服务管理义务,业主按约定缴纳物业费,业主在物业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时,业主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因此,依据各地政策以及物业合同,商铺若属于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则有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
全部3个回答 >想知道下是不是交房就一定要交物业管理费的呢?
158****3673 | 2018-07-26 10:07:47-
146****7550 当然不是入住之后再交啦物业管理费是从你交房拿钥匙之后就开始算起的,即使开发商通知你去拿房,而因为你个人的原因而没有去交房的,那开放商通知你交房到你正式拿钥匙的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也是由你自己负责。 2018-07-26 1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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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585 只要小区按售房合同条件交房了,不管你是否去拿钥匙,都要开始缴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是针对小区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不是针对业主个人的服务。你打不打算住,是你个人权力,有权空置出租出借,这些是业主权利,但是缴交物业费是你的义务,不能以放弃居住住或出租等的权利而放弃缴费的义务。
尽管你没住,但属于业主公共的设施设备绿化等物业已在管理,你住或不住,物业都在服务。 2018-07-26 10:23:38 -
133****8347 一、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8-07-26 1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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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使得公共设施无法正常运转。不可以不交的哦。物业费属于公众性服务,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时很难保证服务质量,特别是公共设备设施,一旦欠缴能源费,就无法保证其正常的运转。所以,物业通常是预收费用的。物业是可以起诉业主,让业主交滞纳金的,这要看你的物业怎么样,有没有什么违规之处让你们都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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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三、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四、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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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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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没有拿钥匙的原因,如果是业主自己的原因,那么物业费要全额缴纳。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开发建设单位已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因物业买受人原因未入住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全额缴纳。也就是说,空置房也应缴纳物业费,而且是全额。至于取暖费,物业服务企业是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按规定也应该缴纳。具体可根据售房合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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