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只是赠与给你弟弟个人的,那就算离婚你弟媳也得不到房子的。
全部5个回答 >想了解下想把房子过户给我已婚弟弟,但是不希望成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要怎么办手续?
151****2327 | 2018-07-23 16:27:52-
155****7753 办理过户,只写你弟弟一人名字在房产证,住房就是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可以办赠予或是卖买过户。
需要你弟弟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你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双方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好在过户协议书上注明,是你兄弟单独赠予你。 2018-07-23 16:29:22 -
132****7085 您好,能的,明确赠送给他个人即可,在赠与合同中写明义务就行,确保权益。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018-07-23 16:28:43 -
137****4823 签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只是赠与给你弟弟个人的,那就算离婚你弟媳也得不到房子的。 2018-07-23 16: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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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7-19条对有关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作了规定,你可以对照看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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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或者虽同意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必须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请律师代理,原告要出庭一次,其他的完全可以由律师办理。 1.写起诉状,可请律师2.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女方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 3.等法院受案后通知你交纳诉讼费用。 4.缴费后,等法院通知你举证、开庭、判决或调解或裁定。依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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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确指明赠与夫妻一方,属于赠与个人房产,如果没有说明,默认是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1、婚后收入所得不管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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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确表示是给女儿的,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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