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全部3个回答 >房屋受损评估需要带什么设备?
153****1166 | 2018-07-19 21:24:25-
147****1071 服务网点根据授权具体办理以下业务:
1、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住房公积金卡的查询打印;
2、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卡的密码设置和修改;
3、“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理、审核及付款。
三、办理“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资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外地户口簿或昆山市暂住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至上述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办理。
四、办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资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离(退)休证至上述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办理。
五、住房公积金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目前已不再办理“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六、从2011年8月1日起,“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在缴存银行办理。(即公积金缴存在哪家银行,职工就在哪家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2018-07-19 21:26:04 -
131****3226 住房公积金买房或装修可以提取。(一般一年或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有的地方季度也可以提取。实际情况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为准。)
提取要求: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④《契证》原件;⑤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⑥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2018-07-19 21:25:42 -
133****0846 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a.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
b.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c.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d.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e.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f.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买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a.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b.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c.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018-07-19 21:25:26 -
153****1852 直接凭人民法院裁定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通知书》及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18-07-19 21:25:05 -
144****1383 首先是初次入户调查工作,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带领拆迁公司、评估公司、审计公司到您家对你家里的占地面积、房屋面积、房屋结构、装修及附属物、人口结构、家庭情况做详细调查。
然后等待审批通过和人口公示以后便会给您发《致居民一封信》,里面会有相关拆迁或者征收政策。然后政府会要求户主去领取评估单,上面会有房屋面积、房屋价格、和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开始奖励期后会有前几天的评估复核阶段,如果您对您家里的房屋面积,装修及附属物数量价格有异议,可以要求评估公司直接复核或者解释。如果还不满意可以要求北京估价师协会重新复核。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2018-07-19 21: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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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解押需要带的手续主要包括有房屋抵押本人的个人身份证、所签署的抵押合同,如果房产证还在自己手中,还需要携带所抵押的房产证原件以及申请解押的申请书,到该地区的房管局办理房屋解押登记手续,在房屋解押之前需要先把银行的贷款还清,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且在结清证明上盖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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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法条的规定如果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但是我们要知道,估价专家委员会的复估只是针对估价报告的技术问题出具的书面鉴定,并不是进行实地现场的再次调查评估,因此如果对于评估面积的丈量有错误或者依据有错误,在复估中是不能被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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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a.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b.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c.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d.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e.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f.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买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a.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b.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c.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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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解押需要带的手续主要包括有房屋抵押本人的个人身份证、所签署的抵押合同,如果房产证还在自己手中,还需要携带所抵押的房产证原件以及申请解押的申请书,到该地区的房管局办理房屋解押登记手续,在房屋解押之前需要先把银行的贷款还清,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且在结清证明上盖上公章。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之后,相当于房屋的所有产权转移到了银行名下,出现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之后,银行可以根据当时所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尽早还款,缴纳违约金或者是将房屋拍卖用于还款。为了避免出现上述的情况,购房人在买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提出申请,最好是先对自己的经济做一个提前的预估,房贷不要占到总体收入的50%以上,以免因为经济紧张而导致贷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