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结婚时转给他,现在房子属于他们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您的房子后有点影响,如果你嫂子放弃财产就没事了,不过如果它要求平分财产你也没办法!如果你需要转户,必须共同签字!您好可以通过赠与,过户,或者公证!公正具备法律效益的,但必须到正规的公证处!如果公正:带好当事人和共有人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等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希望您能采纳谢谢
全部8个回答 >产权归属的问题?
144****0288 | 2018-07-19 17:42:19-
142****7995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2018-07-19 17:42:56 -
145****4406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4、房产证是该房产的权属证书,一般以房产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有例外情况,比如根据《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如果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再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即使登记为夫妻一人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等等。 2018-07-19 17:42:48 -
137****9255 个人去查询是不可以的,我们通常的做法是通过律师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去查询,当然中间还要办理必要的手续。 管理委员会通常是没有这方面的信息的,而物业公司虽然有但不能保证非常准确,即使是准确的也不会给你去查,要不然业主的个人隐私就全没了,让业主知道,物业公司就要关门,通常物业公司是不会这么做的.其实物业公司有时也要查这些信息,比如有人从入伙开始不来这里居住而欠下了巨额的管理费,所以物业公司也会去找业主在哪儿。 2018-07-19 17:42:41
-
问 房产权归属问题答
-
答
以产权证为准。另外集体土地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就是没法子过户。可能也是你一直没做产权变更的原因。估计你的情况有点麻烦。当然。我说的仅供参考。你多多咨询。
全部11个回答 > -
答
去产权管理部门调取产权变更的原始档案,查明交易(变更)依据和理由(有无变更合同及是否支付了对价等),即可查明变更的合法性。如有不合法,该变更则为无效变更,产权仍归你爷爷所有。
全部9个回答 > -
答
回迁房产权归属问题主要是看回迁之前房子的性质,可以分为以下的这几种:1、有完全产权的回迁房如果当时被拆迁的房子,已经取得了房产证了,也就是正常的商品房,在拆迁之后后面新建的回迁房也是有产权证的,这种回迁房的产权和市面上的商品房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可以正常的出售和购买。2、有限产权的回迁房这种回迁房是因为被拆迁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等一些有限产权的房屋,房子的产权并不是完全归属于个人。只有有限产权,要等房屋入住年限达到标准后,缴纳差价后才能够取得完全产权。这类房拆迁也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来管理的,所以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慎重。3、集体土地上的回迁房建在村民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个人占有集体土地所建楼房、政府统一规划的安置房,这种房子在回迁之后是没有房屋所有产权证的,所以不建议购买。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之后,赔给拆迁户的房子,按照现行的政策,一般会给出两个选择,要么拿拆迁款,要么选择回迁房,主要是看当地的政策以及购房人自身的实际需求。买回迁房要注意:1、严防“一房数卖”有一些回迁房因为产权的问题,暂时没有办法办理预告登记,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所以要尽可能的提高违约的成本。2、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并且也要在合约当中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3、买方要留尾款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4、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为回迁房的不确定性比较多,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之前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
答
您好,请不要混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您所称“70年产权”实际指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日期在房产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您的《房屋所有权证》上均有登记,两处登记的日期应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分为40年、50年和70年。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高年限是70年,而土地上的房屋的没有使用年限,是永久的。但是在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您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继续使用土地的权利。从法律上讲,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1)土地使用权。根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在中国无法转让所有权,至于而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只有国家所有的土地才能出让给开发商用于商品房开发。集体土地若要用于商品房开发,首先要经过国家征收,征收后,集体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国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高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使用年限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2)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受到《物权法》等法律保护。《物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个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使用年限之说。原则上,只要房子不倒塌,产权人就永远拥有所有权。另需注意,虽说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为70年,但是这个70年的期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批租权之日起算,即开发商购地后就开始计算了,房产开发至您入住房屋均会耗费时间。对于房屋产权人来说,您实际有权居住的房屋期限是不足70年的。虽然《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该规定没有说明续期是否免费。按照目前主流的观点,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您需要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知道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一般价格低于市场价。另外存在一种可能,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或之前,国家出于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产权人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方法解决。
全部3个回答 >